Skip to content

一切有为法均是刹那性的,自己形成即灭亡

俱舍论释 · 第四品 分别业。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广说 › 业之自性 › 有表业 › 身之有表业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俱舍论释第四品 分别业破斥问难与答待核

整理身表非不灭迁境及实长形的反破;末无分所指待核

持论经部宗所破有部宗、犊子部的论师

有表业 · 本方 · 立

所立
有表业并不是身体刹那也不灭地前往他境
因
因为一切有为法均是刹那性的,自己形成即灭亡

实法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不存在其他的灭因

因
原因是实法坏灭观待未来之因

应成:那任何实法都不可能坏灭了

火焰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按照你们的说法

应成:那么能将瓷瓶染为红色的火焰也成了瓷瓶的毁灭者

长形 · 本方 · 反诘

因
因为可依靠眼根见到、依靠身体接触而了知

应成:身体的长形也就成了两个不同根识的所取对境

原段(10 段)

转述身有表业许形状,并非是指行他境, 原段 ›

转述有为刹那坏灭故。若无灭因不应灭, 原段 ›

转述生因亦成坏灭者,成二所取尘无有。 原段 ›

转述既然说“彼等有表无表业”,那到底什么是身之有表业呢?有部宗承许说:身之有表业的法相即由自己的心思所引发的一种形状,并且通过此形状自己的发心能被他众了知。事相:在行走、顶礼、杀生等时候,异熟身与长养身以外不同身体的成实形状。 原段 ›

对方对此,犊子部的论师说:身体刹那不灭而前往其他对境即是有表业。 原段 ›

本方经部宗反驳说:所立有表业并不是身体刹那也不灭地前往他境,为何这么说呢?因因为一切有为法均是刹那性的,自己形成即灭亡。 原段 ›

对方如果对方说:这一点不成立,因为灭法观待未来的因。 原段 ›

本方驳斥:如果不存在其他的灭因,应成那任何实法都不可能坏灭了,因原因是实法坏灭观待未来之因,如果按照你们的说法,应成那么能将瓷瓶染为红色的火焰也成了瓷瓶的毁灭者,可是它非但没有毁坏瓷瓶的红色反而使它的红色变得更加鲜艳。但你们不能如此承认,因为一因产生二果是矛盾的。 原段 ›

本方经部宗又对有部宗说:如此一来,应成身体的长形也就成了两个不同根识的所取对境,因因为可依靠眼根见到、依靠身体接触而了知。这一点你们也不能承认,原因是一个对境产生两个有境相违。 原段 ›

本方实际上,有表业并不是实有的,如果它是实有的,就必须是具有积聚微尘形状的一法,但它不具有,因为它是无分之法。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