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释第三品 分别世间回应问难与答
整理十二支定数不成无因无果或无限加支
所破有人
十二缘起 · 对方 · 对方立论 · 限定:若无明有因,老死有果
那十二缘起的数目就不确定了
无明 · 对方 · 对方立论 · 限定:如果无明无因,老死无果
那无明就成了无因、老死就成了无作用了
十二缘起 · 本方 · 立
- 所立
- 因此摆脱了上面所说的两种过失
- 因
- 理由是无明之因其实就是老死,老死之果也是无明
原段(4 段)
本方烦恼中生烦恼业,从彼业中产生事, 原段 ›
本方事中生事与烦恼,此乃有支之规律。 原段 ›
对方如果有人说:若无明有因,老死有果,应成那十二缘起的数目就不确定了;如果无明无因,老死无果,应成那无明就成了无因、老死就成了无作用了,这样一来,轮回也成了有始有终。 原段 ›
本方不会成为这种局面的,原因是烦恼中生烦恼即指爱中产生取。烦恼中生业则指从取产生有、由无明产生行。从业中生事是指行中生识、有中生生。事中生事则指从识中产生名色乃至从触产生受支,从生支产生老死。从彼等事中产生烦恼是指受中生爱、至受之间为老死,爱是无明,故由老死中产生无明。这就是十二有支的规律,所立因此摆脱了上面所说的两种过失,因理由是无明之因其实就是老死,老死之果也是无明。所以说,无有前后际的十二缘起是轮回。《起生经》中云:“三者(烦恼包括无明、爱、取)中生二(业中包括行、有),二(业惑)中产生七(七事),七中亦生三(三种烦恼),有轮复旋转。”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