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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所说的前后略因果也能推出中间的略果与略因

俱舍论释 · 第三品 分别世间。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住于何处心之缘起 › 广说 › 分位缘起 › 观察归摄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俱舍论释第三品 分别世间辨析

整理缘起三法因果及前后二三五支数不等之辨

原文提及的量比量(仅记原文提及,适用范围见原段与量界)

后世的生及老死 · 本方 · 立

所立
也有五种
因
至受之间为老死之故

前世的无明与行 · 本方 · 立

所立
同样有三种
因
爱是无明

名相烦恼、业、事(名相页引了这里的原段)

原段(5 段)

本方烦恼有三业有二,七事如是亦为果。 原段 ›

本方前际后际略因果,由中因果可推断。 原段 ›

本方十二缘起若归纳,则可包括在几法中呢?归纳而言,可包括在烦恼、业与事三法中。其中烦恼中有无明、爱、取三者;业中有行与有二者;事是指剩余的七者,彼等中产生业惑之故,七事是因同样也是果,因为它们既由业与烦恼中产生(又产生业与烦恼)。 原段 ›

本方缘起也有两种,即前际缘起与后际缘起,此二缘起每一种各有因缘起与果缘起两种,无明与行是前际缘起之因,识至受之间为前际缘起之果;爱、取、有为后际缘起之因,生、老死为后际缘起之果。 原段 ›

转述既然缘起因果无有特殊联系,那为什么前际之因包括两个,果分为五个,后际之因分为三个,果包括两个缘起呢?虽然按照前后际的次序略说的前际之因与后际之果,但没有中间两者不能如是分类的过失。中间或今生中果分五种,因有三种的比量中能推出后世的生及老死所立也有五种,并且也能推断出前世的无明与行所立同样有三种,因爱是无明、因至受之间为老死之故。同样,通过所说的前后略因果也能推出中间的略果与略因,因此是为了通达缘起因果分摄而如是宣说的,实际上无有差别。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