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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耳、意三根是不与对境接触而取的

俱舍论释 · 第一品 分别界。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第一分别界品 › 广说蕴界处 › 界之分类 › 见与非见之分类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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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俱舍论释第一品 分别界辨析问难与答

整理根取境接触与否及同量与否

眼、耳、意三根 · 本方 · 立

所立
是不与对境接触而取的
因
理由是眼根与耳根可取远处存在的色、声,意根不是色界

鼻、舌、身三根 · 本方 · 立

所立
与对境接触而取
因
因为观待取与自己极近的对境

鼻等三根 · 本方 · 立

所立
取相同面积的对境
因
它们必须接触对境的微尘而取之故

例吸铁石(主论证喻)

原段(5 段)

本方许眼意根与耳根,不接触境余三触, 原段 ›

本方鼻舌身根此三者,同等执著于对境。 原段 ›

本方眼根等是与对境接触而取还是不接触而取呢?眼、耳、意三根所立是不与对境接触而取的,因理由是眼根与耳根可取远处存在的色、声,意根不是色界。鼻、舌、身三根所立与对境接触而取,因因为观待取与自己极近的对境。 原段 ›

转述那么,眼根不是成了远处存在的色法与有阻隔的色法都能见到了吗?无有这种过失。就像吸铁石虽然可以吸铁,但只是吸引相应的对境,不相应的对境不能吸引。 原段 ›

本方鼻等三根所立取相同面积的对境,因它们必须接触对境的微尘而取之故。眼根与耳根二者可取相等不相等各种各样的对境,意根是不一定的,因为它不是色法。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