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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根的相续无法断开,声音无有相续,八种无碍界(法界与七心界)无有身体

俱舍论释 · 第一品 分别界。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第一分别界品 › 广说蕴界处 › 界之分类 › 有缘等五类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俱舍论释第一品 分别界辨析

整理能所断烧称的范围辨别

诸根 · 本方 · 立

有法
诸根
所立
既不是能断也不是所断
因
诸根则如光芒般清澈

声音 · 本方 · 立

有法
声音
所立
既非能断又非所断
因
声音无有相续

八种无碍界 · 本方 · 立

有法
八种无碍界
所立
既非能断又非所断
因
八种无碍界(法界与七心界)无有身体,也就不存在聚合了

例斧头(举例)、木柴(举例)、光芒(教学例)

原段(4 段)

本方能断以及所断者,即是外之四种界, 原段 ›

本方如是所焚与能称,能烧所称说不同。 原段 ›

本方若问:十八界中如斧头般的能断有哪些?如木柴般的所断有哪些?如斧头般的能断与如木柴等的所断是外界的色香味触四界,而因诸根则如光芒般清澈,因此所立既不是能断也不是所断。所谓的“断”是指截断有为法的相续,诸根的相续无法断开,因声音无有相续,因八种无碍界(法界与七心界)无有身体,也就不存在聚合了,因此它们所立所立既非能断又非所断。 原段 ›

转述如同外四界既是能断也是所断一样,被火所烧,能用秤称量的也是此四界。对于能烧与所称的问题,有些人说:能烧唯一是火,所称唯一是重量,能烧与所称二者唯一是所触。另有些人说:并不是唯一的所触,而是外四界。对此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