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释第一品 分别界辨析
整理能所断烧称的范围辨别
诸根 · 本方 · 立
- 有法
- 诸根
- 所立
- 既不是能断也不是所断
- 因
- 诸根则如光芒般清澈
声音 · 本方 · 立
- 有法
- 声音
- 所立
- 既非能断又非所断
- 因
- 声音无有相续
八种无碍界 · 本方 · 立
- 有法
- 八种无碍界
- 所立
- 既非能断又非所断
- 因
- 八种无碍界(法界与七心界)无有身体,也就不存在聚合了
例斧头、木柴、光芒
原段(4 段)
本方能断以及所断者,即是外之四种界, 原段 ›
本方如是所焚与能称,能烧所称说不同。 原段 ›
本方若问:十八界中如斧头般的能断有哪些?如木柴般的所断有哪些?如斧头般的能断与如木柴等的所断是外界的色香味触四界,而因诸根则如光芒般清澈,因此所立既不是能断也不是所断。所谓的“断”是指截断有为法的相续,诸根的相续无法断开,因声音无有相续,因八种无碍界(法界与七心界)无有身体,也就不存在聚合了,因此它们所立所立既非能断又非所断。 原段 ›
转述如同外四界既是能断也是所断一样,被火所烧,能用秤称量的也是此四界。对于能烧与所称的问题,有些人说:能烧唯一是火,所称唯一是重量,能烧与所称二者唯一是所触。另有些人说:并不是唯一的所触,而是外四界。对此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