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若喜、乐皆为受,则一心中有二受不应理

俱舍问答 · 第八品 分别定品问答题。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品:科判待定位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俱舍问答第八品 分别定品问答题辨析

整理上下对法初二禅乐支轻安或身受之争

持论有部对比经部以上

喜、乐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喜、乐皆为受

应成:则一心中有二受不应理

初二禅乐支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故经部以初二禅乐支为身乐受
因
身轻安所触(经部以心轻安为心所,身轻安是所触)之风依等持而生,引生身识相应乐受,遍融于身
原段(3 段)

问者728、关于身乐受二禅以上是否具足的问题上,上下对法论有何不同的观点? 原段 ›

转述答:下对法论,即有部认为:初二禅有喜、乐二支,若喜、乐皆为受,应成则一心中有二受不应理,故知乐非指身乐受,而是轻安心所。 原段 ›

转述上对法论,即经部以上认为:初二禅乐皆身乐受,即定中可以具有身识,因身轻安所触(经部以心轻安为心所,身轻安是所触)之风依等持而生,引生身识相应乐受,遍融于身,所立故经部以初二禅乐支为身乐受,不同有部轻安之说。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