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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见苦谛之同时,亦能断集、证灭、修道

俱舍问答 · 第六品 分别圣道品问答题。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品:科判待定位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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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俱舍问答第六品 分别圣道品问答题辨析

整理一刹那现证须分别见现证与自在事现证

量界、限定从事现证的角度

一刹那见四谛 · 本方 · 立 · 限定:以见现证的角度来安立一刹那中见四谛竟

所立
这是不应理的
因
因为经中说,对于四谛的每一谛,各有不同的行相去见

一刹那见四谛 · 本方 · 立 · 限定:如果说见一谛时,则对于其他三谛获得自在的角度

所立
那么也是无有过失的

一刹那见四谛 · 本方 · 立 · 限定:如果从事现证的角度安立一刹那见四谛理

所立
这是应理的
原段(5 段)

问者603、根据《自释》详细说明见道为一刹那的合理与不合理性。 原段 ›

本方答:《自释》同意见道十六刹那,而评一刹那之说法: 原段 ›

本方一、引经证。如契经言:诸圣弟子以苦行相思维于苦;以集行相思维于集;以灭行相思维于灭;以道行相思维于道。无漏作意相应择法。由此经意可知,如果说以见现证的角度来安立一刹那中见四谛竟,所立这是不应理的。因因为经中说,对于四谛的每一谛,各有不同的行相去见,如以无常、苦、空、无我而见苦谛;以因、集、生、缘而见集谛等,而并不会以某一个行相,如以无我而总见四谛之理,若是这样的话,则于契经所说之理相违。 原段 ›

本方二、如果说见一谛时,则对于其他三谛获得自在的角度,来安立一刹那见四谛之理,所立那么也是无有过失的。 原段 ›

本方三、如果从事现证的角度安立一刹那见四谛理,即于见苦谛之同时,亦能断集、证灭、修道,所立这是应理的。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