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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义、此覆、贪痴一分摄

俱舍问答 · 第二品 分别根品问答题。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品:科判待定位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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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俱舍问答第二品 分别根品问答题辨析

整理引成唯识论覆是痴分或贪痴分之辨

持论有义所破有义

此覆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痴一分摄
因
不惧当苦,覆自罪故

此覆 · 本方 · 立

所立
贪痴一分摄
因
亦恐失利誉,覆自罪故

例掉举(教学例)

原段(6 段)

本方覆:隐瞒罪过之覆。 原段 ›

转述(瑜伽八十四卷十一页云:由萨迦耶以为根本,各异世间见趣差别我慢增上爱现行故,名覆。 原段 ›

转述显扬一卷八页云:覆者,谓于过犯,若他谏诲,若不谏诲;秘所作恶为体。能障发露悔过为业。乃至增长覆为业。 原段 ›

转述成唯识论六卷十五页云:云何为覆?于自作罪,恐失利誉,隐藏为性。能障不覆,悔恼为业。谓覆罪者,后必悔恼,不安隐故。有义、此覆、所立痴一分摄。论唯说此、痴一分故。因不惧当苦,覆自罪故。有义、此覆、所立贪痴一分摄。因亦恐失利誉,覆自罪故。论据粗显,唯说痴分。如说掉举是贪分故。然说掉举遍诸染心,不可执为唯是贪分。 原段 ›

转述杂集论一卷十六页云:覆者,于所作罪,他正举时,痴之一分,隐藏为体;悔不安住所依为业。法尔覆藏所作罪者,心必忧悔;由此不得安隐而住。 原段 ›

转述俱舍论二十一卷一页云:隐藏自罪,说名为覆。)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