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问答第二品 分别根品问答题辨析
整理引成唯识论掉举唯贪共染假立或别体三说
持论有义所破有义、有义
掉举 · 对方 · 对方立论
- 所立
- 贪一分摄
- 因
- 此由忆昔乐事生故
掉举 · 本方 · 立
- 所立
- 非唯贪摄
- 因
- 论说掉举、遍染心故
掉举 · 本方 · 立
- 所立
- 依一切烦恼假立
- 因
- 掉举离此,无别相故
掉举 · 本方 · 立
- 所立
- 说为贪分
- 因
- 而贪位增
掉举 · 本方 · 立
- 所立
- 别有自性
- 因
- 非说他分、体便非实;勿不信等、亦假有故
不寂静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离烦恼,无别此相
不应别说障奢摩他
原段(6 段)
本方掉举:向外散乱的掉举。 原段 ›
转述(瑜伽十一卷四页云:掉举者,谓因亲属寻思,国土寻思,不死寻思,或随忆念昔所经历戏笑欢娱所行之事,心生諠动腾跃之性。 原段 ›
转述显扬一卷九页云:掉举者,谓依不正寻求,或复追念曾所经见戏乐等事,心不静息为体。能障奢摩他为业。乃至增长掉举为业。如经说:汝为掉动,亦复高举。乃至广说。 原段 ›
转述成唯识论六卷十七页云:云何掉举?令心于境、不寂静为性。能障行舍、奢摩他、为业。有义、掉举、所立贪一分摄。论唯说此是贪分故。因此由忆昔乐事生故。有义、掉举、所立非唯贪摄。因论说掉举、遍染心故。又掉举相、谓不寂静。说是烦恼共相摄故。因掉举离此,无别相故。虽所立依一切烦恼假立;因而贪位增,所立说为贪分。有义、掉举、所立别有自性。遍诸染心。如不信等。因非说他分、体便非实;勿不信等、亦假有故。而论说为世俗有者;如睡眠等,随他相说。掉举别相,谓即嚣动。令俱生法,不寂静故。若离烦恼,无别此相;应成不应别说障奢摩他。故不寂静,非此别相。 原段 ›
转述杂集论一卷十七页云:掉举者,谓贪欲分,随念净相,心不寂静为体;障奢摩他为业。随念净相者,谓追忆往昔,随顺贪欲戏笑等故;心不寂静。 原段 ›
转述俱舍论四卷五页云:掉,谓掉举。令心不静。)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