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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以缘所感受的痛苦:其身如光,不是苦所依

俱舍问答 · 第二品 分别根品问答题。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品:科判待定位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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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俱舍问答第二品 分别根品问答题辨析

整理色界不具男女二苦根的逐支理由

女、男二根 · 本方 · 立

所立
除女、男二根
因
色界众生以远离贪恋淫行才能转生色界

女男二根 · 本方 · 立

所立
除女、男二根
因
女男二根极不庄严

身苦受根 · 本方 · 立

所立
不存在以因所感受痛苦
因
无不善业,其身非为苦境

身苦受根 · 本方 · 立

所立
不存在以缘所感受的痛苦
因
其身如光,不是苦所依

意苦受根 · 本方 · 立

所立
除意苦受根
因
断九害心故
原段(12 段)

问者113、二十二根于三界中各具多少根? 原段 ›

本方答:于三界均不能安立:无漏三根。 原段 ›

本方欲界:除无垢三根余十九根。 原段 ›

本方色界:在欲界十九根基础上,再除女男二根、身苦受根、意苦受根四根外,余十五根。 原段 ›

本方所立所立除女、男二根: 原段 ›

本方(1)因色界众生以远离贪恋淫行才能转生色界; 原段 ›

本方(2)因女男二根极不庄严。(色界说男者,是因其具有男相而并非因其具有男根。) 原段 ›

本方除身苦受根:不存在以因缘所感受的痛苦, 原段 ›

本方(1)所立不存在以因所感受痛苦:因无不善业,其身非为苦境; 原段 ›

本方(2)所立不存在以缘所感受的痛苦:因其身如光,不是苦所依。 原段 ›

本方所立除意苦受根:因断九害心故。 原段 ›

本方无色界:在色界十五根基础上,再除去五有色根、乐受根、意乐受根七根外,余八根属无色界(即信等五根、命、意、舍,共八)。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