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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证圆满的佛陀不可能再有感受业力的果报

俱舍精钥 · 第097课。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第四分别业品 › 真实宣说业 › 经中所说名称 › 宣说五无间罪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俱舍精钥第097课辨析

整理果仁巴破以佛往昔业报限破法轮僧于释迦

所破有部宗引证萨迦派果仁巴

佛陀 · 本方 · 立

所立
断证圆满的佛陀不可能再有感受业力的果报
因
佛陀早已圆满一切功德、断除一切障碍

佛陀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再有感受业力的果报

应成:否则会出现佛陀未获得成就等过失

原段(1 段)

转述破法轮僧和破和合僧有点差别。破法轮僧只有在具备了六种条件(造无间罪的补特伽罗是比丘、见行者、持戒者,而不是在家人、爱行者与破戒者。)的情况下才会发生,现在一般不会存在。有些小乘经典里面是这样讲的,破法轮僧只有在释迦牟尼佛这种特殊的教法中才会出现,其他佛陀教法下不一定出现。这也是有原因的,释迦牟尼佛曾经转生为具有五种神通的仙人,他当时在两个僧团之间说离间语,从而导致两个僧团之间关系不再和睦。因此,释迦牟尼佛成佛以后才会感受这种果报,于其教法下出现提婆达多破法轮僧的局面。这也只是有部宗的一种说法而已。以前萨迦派果仁巴在《三戒论释》里面作过这方面的分析:实际上,因佛陀早已圆满一切功德、断除一切障碍,所立断证圆满的佛陀不可能再有感受业力的果报,应成否则会出现佛陀未获得成就等过失。所以,破法轮僧的局面,在其他佛陀的教法下也可以出现,大乘的观点可以这样讲。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