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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说学处的目的是让不懂学处者了知学处

俱舍精钥 · 第082课。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别解脱戒之得法 › 旁述 › 居士戒之特点 › 真实宣说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俱舍精钥第082课辨析问难与答节选

整理得戒与学习学处不同:比丘得戒后仍须学戒的反例。

持论克什米尔的论师对比经部宗

量界、限定让不懂学处者了知学处

宣说学处 · 本方 · 立 · 限定:如果说仅仅皈依三宝就可以成为居士

有法
宣说学处
所立
还是有必要的
喻
例如比丘戒通过白四羯磨而得,但也有必要宣说比丘戒的学处

例比丘戒(主论证喻)

原段(6 段,节选)

转述承诺即为居士故,宣说戒律如比丘。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转述只要皈依承诺了,按照《大名经》的观点,就已经获得了居士戒。那还有没有再宣说戒律的必要呢?所立还是有必要的。比如受比丘戒的时候,首先是通过白四羯磨获得比丘戒,后面还是需要学习比丘戒的学处。既然居士需要守持五条戒律,为什么佛经中又说一分戒等呢?传闻小乘自宗是这样回答的,受持的时候全部学处都要受,也即在上师面前说受居士五戒,接下来守持的时候,可以守一分戒、二分戒或者多分戒等。经部宗对这种观点不太满意,所以用了“传闻”,为什么说不合理呢?受戒的时候,能守一分戒就说要受一分戒,能守二分戒就说要受二分戒……这样是比较好的,不然像有部宗所说的那样,受的时候一起全部受,守的时候只守一条、二条,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戒律有上品戒、中品戒、下品戒,这是根据他的发心来安立的。 原段 ›

转述经中云:“身着白衣具根之在家男女诵‘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祈请摄受吾为居士’而成居士。”《自释》引用《大名经》的教证:释迦牟尼佛告诉一个叫做大名的眷属:身著白衣的具根者,在佛陀或者其他地方诵‘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请摄受我为居士,如此即成为居士,无须其他仪轨。那么是不是仅以此便能生起居士戒呢?这个问题,经部和有部的观点有点不同,经部宗对此问题回答:仅仅如此不能生起居士戒,首先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并承诺守持居士戒,如有生之年不杀生、有生之年不邪淫等,每一个戒条都由上师念一遍,自己再重复一遍,最后念三遍才获得居士戒。克什米尔的论师则说:先皈依再承诺请尊者摄受,即成为居士,并能生起戒体。《自释》对这个问题也有阐述,你们也看一下。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转述如果说仅仅皈依三宝就可以成为居士,宣说学处不就无有意义了吗?无有此种过失,因为宣说学处的目的是让不懂学处者了知学处,喻例如比丘戒通过白四羯磨而得,但也有必要宣说比丘戒的学处。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