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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果在前,则有因成了无意义的过失

俱舍精钥 · 第047课。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宣说因果 › 宣说果 › 广说 › 宣说各自之法相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俱舍精钥第047课破斥应成式

整理果先有或同时有,能生因失产生作用

持论大乘、小乘

量界、限定若从大乘角度来说

因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若果在前

应成:则有因成了无意义的过失

因与果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因与果同时

因
因为果已经形成了

应成:也没有任何作用

原段(2 段)

本方增上果的法相:如若果在前,应成则有因成了无意义的过失,因此观待因,非为前生的新生有为法,与因同时以及后来产生的一切法,即是一切有为法的增上果。 原段 ›

转述大家都知道,所谓的因和果,因应该在前面,果在后面,如果果在前面则因毫无作用。若从大乘角度来说,因与果同时应成也没有任何作用,因因为果已经形成了,按照中观的观察方法,因的勤作是什么呢?产生果。产生果是因的义务和责任,如果果已经产生,因还有什么作用呢?没有任何作用。但是小乘不这样认为,他们说:果在前面不合理,因果同时存在还是可以的,有时候因遇到困难,果来帮助它;果遇到困难的时候,因也过来帮助它……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