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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部以上不承认这种观点,取外境时必须用识来取,而不是用根取

俱舍精钥 · 第025课。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品:科判待定位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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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俱舍精钥第025课破斥观察

整理经部以上以无情破根能取境

持论经部以上所破有部宗

根 · 本方 · 破

所立
不能取外境、不能执著外境
因
根属于无情法
原段(1 段)

转述有部宗认为:无情的根可以直接领受外境。经部以上不承认这种观点,取外境时必须用识来取,而不是用根取。为什么呢?因根属于无情法,无情法所立不能取外境、不能执著外境,必须依靠眼识、鼻识、耳识等,才能察觉外境的性质或者本体。 原段 ›

另见「有障碍隔开就必定无法见到的说法不能成立」(同一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