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精钥第021课辨析
整理能烧所称限所触或通四界的论答
持论有些人所破另有些人引证满增论师
量界、限定欲界
能烧与所称 · 本方 · 立
- 所立
- 能烧与所称二者全部是所触
- 因
- 因触有四大,其中唯一的火是能烧;果所触包括轻重,而重量指的就是轻重
能烧 · 本方 · 立
- 所立
- 上述四界称为能烧也是不相违
- 因
- 一般欲界所有色法都包含八微
原段(4 段)
转述有些人说:能烧唯一是火,所称唯一是重量,能烧与所称二者唯一是所触。用四大之一的火大,可以烧其他色香味触,触里面有因触和果触,因因触有四大,其中唯一的火是能烧;果所触包括轻重,而重量指的就是轻重,所以,所立能烧与所称二者全部是所触。这种说法比较合理。 原段 ›
转述另有些人说:并不是唯一的所触,而是外四界。对此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不过这种说法似乎与所触的概念相违,比如称一块糖,重量应该在所触里,但色、香、味当中,有的是眼根的对境,有的是鼻根的对境,有的是舌根的对境,全部混为一体不是很合理。因此满增论师也说,世亲论师《自释》中对此虽未作任何破立,但能烧和所称是所触,这种观点比较合理。 原段 ›
本方还有一种想法,比如能烧是火,在火的群体中也有色、香、味存在。因为因一般欲界所有色法都包含八微,火的群体中只不过不明显而已,表面上看是火大,实际火大群体中也有色、香、味等,可以称为能烧,这种说法也不相违。我们平时经常会说:用火烧了这块木板。实际火的群体元素中应该存在色香味等,与火起作用时,火成为能烧,色、香、味等同时成为能烧。 原段 ›
本方这种分析方法,在其他讲义中倒是没有见到,但是这样分析起来,能烧应该不仅仅是火,所立上述四界称为能烧也是不相违。大家可以慢慢分析一下,这个问题稍微有点难懂,希望好好想一想。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