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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六处当中,法处和声处不能幻化,内六处也不能幻化

俱舍精钥 · 第149课。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与凡圣二者共同功德 › 广说第一神通 › 宣说神境通 › 本体及对境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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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俱舍精钥第149课立论应成式

整理欲界幻化唯外四处:化根则成新生众生,声无同类相续,法处意处无化心

化根成新众生 · 本方 · 立

所立
内六处也不能幻化
因
在众生同类当中,不能产生新的众生

应成:如果幻化六根,则有新产生一个众生的过失

声无同类相续 · 本方 · 立

所立
声不能幻化
因
是因为声不存在同类的相续

法处意处无化心 · 本方 · 立

有法
外处中的法处与内处中的意处
所立
也不能幻化
因
原因是它们无有化心

例幻人(举例)

原段(6 段)

幻化有两种,即欲界摄幻化与色界摄幻化。其中欲界化为什么是色香味触四幻化,而不是眼等幻化呢?这是由于在众生种类中前所未有不能重新幻化的缘故。 原段 ›

外六处当中,法处和声处不能幻化,所立内六处也不能幻化。为什么内六处不能幻化呢?这里讲到一个原因,因在众生同类当中,不能产生新的众生。比如要幻化一个幻人,他的眼耳鼻舌身等六根不能幻化,如《俱舍论大疏》中说:应成如果幻化六根,则有新产生一个众生的过失。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分析,比如要幻化一个像我这样有眼耳鼻舌身等根,这些根可能是原有的,并不是原来根本不存在而新产生的。可以重新幻化的只有外在的色法、香味、触觉等,声音不能幻化,但如果没有眼等根,幻人怎么能看到色法等呢?关于这一点,《俱舍论自释》没有分析,《大疏》还有演培法师的《注疏》中都没有分析。 原段 ›

实际上,真的要潜心研究《俱舍论》的道理的话,可能还是会有一些疑惑:为什么有些能幻化、有些不能幻化?这里讲到根不能幻化的原因,是因为会有新产生众生的过失。但是我认为,恐怕原有的众生的根应该可以幻化,新的色香味触可以幻化,新的声音不能幻化,新的眼根、鼻根、耳根等不能幻化……是不是从这方面理解呢?可能是这样的。 原段 ›

之所以无有声化,因是因为声不存在同类的相续。前面第一品、第二品也讲过,声音有特殊的说法,在所有的五境当中,声音是没有自类相续的,所以,所立声不能幻化。 原段 ›

外处中的法处与内处中的意处所立也不能幻化,因原因是它们无有化心。法处包括受想行蕴及无表色有为法、无为法等七法处,这其中想幻化出一个无为法的话,比如幻化出虚空可不可以呢?以前米拉日巴和达罗显示神变的时候,达罗通过因明的辩论说:虚空是无碍的。米拉日巴就幻化出虚空是有阻碍的,达罗在虚空当中动都动不了。所以有时候,好像无为法也可以幻化出来一样,但这不一定是《俱舍论》所说的幻化,密宗大师可能会有不可思议的威力加在上面,否则完全按照《俱舍论》的观点可能没办法解释。所以,按照大乘显宗论典以及密宗论典的说法,有关幻化的方式有各种各样的,应该是可以的。 原段 ›

这里的意思就是说,幻化法处的现象是不存在的。这个内容比较难懂一点,在其他《注疏》当中,讲解得也不是很明显。按照本论观点,欲界只能幻化十二处中的外四处。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