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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部以上,名称上分十六个,但实体只有七个

俱舍精钥 · 第141课。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论义 › 第七分别智品 › 智之自性 › 相之差别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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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俱舍精钥第141课破斥辨析

整理十六行相实体:有部十六,经部以上七

持论经部以上所破有部宗

十六相十六实体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十六行相
所立
有十六种实体
因
因为十六行相需要各自分开而现见的缘故

后三谛相唯名 · 本方 · 立

有法
集谛、灭谛、道谛各自所属的四相
所立
只不过是名称而已,实体不用分开
因
因为集谛讲痛苦之因,灭谛讲灭除烦恼的抉择灭,道谛讲的是方便法

因缘同体 · 本方 · 立

有法
因和缘
所立
实体应该一样,不应该分开单独的实体
因
都是因或种子
原段(7 段)

转述十六行相所立有十六种实体,因因为十六行相需要各自分开而现见的缘故。那么十六行相到底是指什么呢? 原段 ›

转述一、依赖于缘,故为无常相,这是苦谛的第一个行相;二、是有害的本性,故为苦相,对众生相续是有害的;三、是我所见的违品,故为空相;四、是我见的违品,故为无我相。这是苦谛的四个行相。 原段 ›

本方经部以上,名称上分十六个,但实体只有七个,怎么分呢?苦谛的无常、无我、痛苦和空性四者有单独的实体,应该分开;集谛、灭谛、道谛各自所属的四相,所立只不过是名称而已,实体不用分开,因因为集谛讲痛苦之因,灭谛讲灭除烦恼的抉择灭,道谛讲的是方便法。所以,只有苦谛的无常等四个,再加上集、灭、道三个,共有七个实体。这是经部以上的观点。 原段 ›

转述在这里,前面讲了苦谛的四行相,下面是集谛的四个行相:五、是痛苦的种子,故为因相;六、由彼无间产生,故为集相。依靠这种业和烦恼,自然而然、很快时间中会产生痛苦;七、以连续不断的方式而产生,故为生相;八、由许多因明显成立,故为缘相。这四个,称为集谛的四种行相。 原段 ›

本方表面上看来确实是这样的,但实际上,因和缘因都是因或种子,所立实体应该一样,不应该分开单独的实体。而有部宗认为:每一个都有不同的实体、不同的能力,所以,缘每一个的时候有不同的所缘相。 原段 ›

转述下面是灭谛的四行相和道谛的四行相:九、毁灭苦蕴,故为灭相;十、息灭贪等三火,故为寂相;十一、无有损害,故为妙相,解脱和抉择灭极其殊胜叫做妙;十二、远离一切过患,故为离相。这是灭谛四行相。十三、有趋向解脱之义,故为道相;十四、具有方便,故为如相;十五、修持解脱,故为修相;十六、能永远真实出离,故为出相,从三界轮回当中真实出离,到达涅槃境地。这是道谛的四行相。总共十六行相,各自有不同的本体。 原段 ›

本方为什么有十六行相呢?比如获得见道的圣者,完全证悟苦集灭道四谛的时候,每一个谛都有不同的四个特点。也就是有法和特法——四谛是有法,它们有什么特法呢?分别具有四种特点,比如苦谛具足无常、无我等,对于这些特点,圣者完全见到时,称之为获得十六行相。所以,十六行相是圣者在见到四谛的过程当中,具有不同智慧的相,或者说智慧的一种执著——当时的现量智慧中,真正的执著不一定有,但按照有部宗的观点,这叫做一种相。因此,有部宗认为十六行相都是实体存在的。而经部以上认为:只有七种实体,只是从名称上可以分成十六种。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