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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论师也说:法忍时已经见到了欲界苦谛的本体,法智时已经没什么需要了知的了

俱舍精钥 · 第127课。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广说 › 真实趋入修法 › 修胜观 › 现证真谛之道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俱舍精钥第127课破斥问难与答

整理破「法忍已见、法智无用」;忍智非次第,十六刹那依所缘分

所破有些论师

量界、限定从无间道和解脱道的角度来讲、虽然不是世间次第

法智无用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法智就没什么用了
因
法忍时已经见到了欲界苦谛的本体,法智时已经没什么需要了知的了

法智有用 · 本方 · 破

所立
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
因
法智的时候见道还未圆满,而法忍所知的本体也不舍弃

忍智非次第 · 本方 · 立

所立
实际不是次第的
因
因为见谛是刹那性的

十六刹那非相续 · 本方 · 破

所立
只是从所缘对境角度不同而分的

应成:十六刹那已经变成一种相续,这样是不合理的

原段(2 段)

转述在论述的过程中,好像法忍、法智是次第产生的,但所立实际不是次第的,因因为见谛是刹那性的,十六个忍智全部在一刹那间,只不过是它的反体不相同而已。有些论师也说:因法忍时已经见到了欲界苦谛的本体,法智时已经没什么需要了知的了,这样一来,所立法智就没什么用了,有这种说法。所立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为什么不合理呢?因法智的时候见道还未圆满,而法忍所知的本体也不舍弃,可以起到这个作用,虽然不是世间次第,但从行相不舍弃的角度来讲,可以叫做法智。因此,从无间道和解脱道的角度来讲,可以安立法忍、法智。《俱舍论》从表面上看,应该是次第产生的,为什么呢?欲界的法忍、法智首先生起来,色界无色界的类忍、类智再生起来,好像是次第产生的,但实际上并非如此……语言表达的时候不得不这样,实际上在对境上并不是次第产生的,对于这个问题一定要明白。 原段 ›

本方如同缘欲界的苦谛而生起法忍与法智那样,缘欲界苦谛以外的上界苦谛而生起类忍与类智,缘集谛等其余三谛各自生起四刹那的法忍与法智也是同样。加起来总共有十六刹那。刹那也是时间侧面来分的,并非苦法忍是第一刹那、苦法智是第二刹那……应成十六刹那已经变成一种相续,这样是不合理的,所立只是从所缘对境角度不同而分的。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