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精钥第122课回应问难与答
整理二谛界限:毁析后心不趋入者为世俗,此外实有者为胜义
持论小乘引证麦彭仁波切
瓶是假 · 本方 · 立
- 有法
- 瓶子
- 所立
- 所以是假的
- 因
- 因为摧毁以后,原来对瓶子的执著已经不复存在了
胜义不应不存 · 本方 · 立 · 限定:如果是胜义谛
- 所立
- 不可能不存在
水是世俗 · 本方 · 立 · 限定:如果以智慧分别剖析水的色香等
- 有法
- 水
- 所立
- 执著水的心便会荡然无存
须立无分微尘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无分微尘不存在
粗大的法就失去了建立的基础,全部变成虚空一样了
例瓶子、水、一个人骗了另一个人、色的极微尘与无为法
原段(7 段)
问者若问:既然说四谛也可以称为二谛,究竟二谛是指什么呢? 原段 ›
本方如果对何法摧毁成部分与以智慧分别对他法加以破析,那么执著它的心就不能再趋入,这是世俗谛当中具有的法。比如瓶子,用铁锤来锤打的时候,原本完整的瓶子就会变成一片一片,再继续摧毁会从小碎片变成细细的粉末,到最后变成非常小的微尘,眼睛看不见,手也摸不着,存在这样一个不能分割的微尘,在这之前的整个过程存在的法都叫做瓶子,由很多微尘积聚在一起,所以叫做聚合世俗,水则称为相续世俗。这两个都是世俗谛的比喻,只不过一个是指可以分析的,一个是可以摧毁的,所以,也称为分析的世俗谛和摧毁的世俗谛,有些注释中也有这种说法。 原段 ›
本方其中,通过摧毁而使执著它的心不再趋入的法,犹如瓶子,因为瓶子用铁锤摧毁以后,执著瓶子的心也就不复存在了。为什么称为世俗谛呢?因因为摧毁以后,原来对瓶子的执著已经不复存在了,所立所以是假的,如果是胜义谛所立不可能不存在。如果以智慧对他法分别加以剖析,那么执著它的心也就不会再趋入的法,就像水一样,原因是:如果以智慧分别剖析水的色香等,所立执著水的心便会荡然无存。为什么叫世俗谛呢?可以继续去剖析。 原段 ›
本方通过摧毁和智慧来分析,使执著它的心不再趋入的法,全部是世俗谛;最后再也不能分析的时候,已经到达了胜义谛。因此,胜义谛中具有的法,是指世俗谛以外的法,它是肯定存在的,也就是能被摧毁和以智慧分别破析,从而使执著之心不再趋入的任何法以外存在的法。这里的趋入就是从执著瓶子和水的角度来讲的,并不是说执著无分微尘。比如原来认为这是一个瓶子,但通过摧毁以后,不会再有瓶子的执著而是以另一种方式来存在,也即无分微尘。当然,对于无分微尘,任何人都不会产生“这是一个瓶子”的执著。 原段 ›
本方世俗当中的法其实都是虚假不实的,比如两个人合作,一个人骗了另一个人,被骗的人认识到这种虚假的本质之后,再也不会信任那个人。世俗谛也是同样,原本执著是瓶子,但瓶子被摧毁以后,自己的心再也无法去趋入,原先执著的只是一种虚假的法,这样一来,执著瓶子的心就会荡然无存。所以,从摧毁和心识两个方面来分析,对于粗大的世俗假法再也不会产生执著。 原段 ›
本方我以前在颂词上理解的时候,经常将不能趋入与胜义谛混在一起,为什么呢?我有时候认为,心识可以执著的法如瓶子就是世俗谛,不能趋入的法就是胜义谛。但这是我个人的一种误解。你们当中不知道会不会有同感?其实这里的不能趋入,是指执著某法的心识不再存在,讲的是世俗谛;执著心不能趋入的法以外存在的法,才是胜义谛。对于这一点,大家应该清楚。 原段 ›
本方这种方式是什么样的呢?例如色的极微尘与无为法。无为法再怎么摧毁也是无法摧毁的,再怎么分析也是无法分析的;小乘所承认的无分微尘也是无法再分的,这就是诸法的实相。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释》里面说:小乘认为,如果无分微尘不存在,应成粗大的法就失去了建立的基础,全部变成虚空一样了。所以,他们认为无分微尘必须要建立,否则世俗粗大的法就没有基础了。对于这样的胜义谛和世俗谛,这里已经解释了。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