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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凡夫人想要断除相续中所有的贪嗔痴才传法,恐怕有点不现实

俱舍精钥 · 第102课。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第四分别业品 › 真实宣说业 › 经中所说名称 › 宣说三福业之事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俱舍精钥第102课回应问难与答

整理传法须当时动机清净非先断尽一切烦恼

所破有些人

量界、限定从大乘角度来讲

原段(5 段)

转述下面讲法布施,这也是具有无量功德的。附带讲述一下法布施,所谓的法施是指意乐等起不是为了名闻利养与恭敬爱戴等染污心。发心为他人传法或者念经,第一个条件就是观察自己的心。以前噶当派等很多高僧大德也是这样,有人请求传法的时候,先看一下自己的心清不清净?如果心不清净,这次的传法暂时放下来;如果心清净,可以进行。因此,是不是为了名声?是不是为了获得供养?是不是为了获得恭敬?如果是为了这三个,那么传法的发心不清净。《自释》里说:“故有颠倒或染污心求利名誉恭敬辩者,是人便损自他大福。”按照《自释》的观点也好,此处所讲的观点也好,第一个一定要观察发心,传法之前的动机到底清不清净?当然,作为凡夫人想要断除相续中所有的贪嗔痴才传法,恐怕有点不现实。每一个凡夫人都有不同的烦恼,按照麦彭仁波切的观点,一地菩萨还有所知障、烦恼障,只有八地菩萨以后,烦恼障才能断除。如果只有第八地菩萨以上才有传法资格,这是不现实的。但是,自己到底是不是为了名闻利养来传法?这个一定要观察一下。 原段 ›

本方行为上也是如理无误地讲解十二部契经或三藏。行为是什么呢?如理如实、无误地讲解。作为一个凡夫人,可能会有未通达的地方,但是不要不懂装懂,随随便便用妄语欺骗别人,这叫做不如法。如果不明白的地方就直接如实说,明白的地方就如实讲,这样不会有过失。假设自认为已经明白了,实际并没有真正通达,虽然不属于妄语,但还是会有过失。 原段 ›

本方什么叫做颠倒说法呢?意思就是说,自己明明不懂却随随便便给其他人讲。世间上的有些人,自己对佛法一窍不通,但是要给别人灌顶、传法,这样肯定不合理,过失也很大。但是,哪怕只懂得出离心的功德,原原本本宣讲这一点也可以,不会有任何过失。 原段 ›

转述有些人说:我没有资格讲法,我的烦恼这么深重,整天都是贪心、嗔心,怎么会有传法的资格呢?我天天要吃饭、走路……好像传法的人不吃饭、不走路,就像一块石头一样。《幻师妙贤请问经》里面讲到传法者的四种条件,具足知足、少欲、性格贤善、利他之心。具足这些条件的人就可以去传法。 原段 ›

转述按照大乘说法,知足少欲、心善良、有利他心,这是传法者的基本条件。并没有说一定要证悟大圆满的境界,一定要通达万法无碍、通达中观空性的境界。甚至按照《地藏十轮经》的观点,哪怕是破戒者,为了清净破戒的罪障,对众生有利,也可以为众生传法。以前在文革期间,藏地佛教受到很大损害,在藏地几乎找不到清净戒律的人,但也有个别人,在那种暗无天日的情况下,悄悄守持清净戒律,还有些人虽然行为上破了戒,但是为了利益众生,不断地在传法;为了恢复佛教的慧命,一直在传法。但这是从大乘角度来讲的,按小乘来讲,戒律不清净的话肯定不允许讲法的,这在《毗奈耶经》中讲得非常清楚。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