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第六品 分别圣道立论观察
整理四谛现证次第的必要条件链与求医例
苦谛 · 本方 · 立 · 限定:如果首先苦谛本体未证悟
则不会寻找痛苦的来源——集谛
集谛 · 本方 · 立
- 所立
- 也就不会想灭除它——现前灭谛
- 因
- 由于不了知痛苦之来源的集谛
道谛 · 本方 · 立
- 所立
- 自然就不会通过道谛进行修持
- 因
- 既然不想获得灭谛
例病者首先感觉十分痛苦(苦谛),这时会寻找痛苦的根源(集谛),为使身体获得健康(灭谛),就会主动打针吃药(道谛)
原段(2 段)
见道时一定要证悟四谛,在第一品中首先讲道谛,通过道谛可以现前灭谛,灭谛如何现前?器情世间全部包括在苦谛与集谛之中,其中苦谛是果,集谛是因,只要断除苦果的根源——集谛,即可现前灭谛。此处所讲四谛与第一品中所讲是否相同呢?从四谛的本体来说没有差别,但宣说的次第却有所不同,也即见道时首先完全证悟苦谛之本体;然后寻找痛苦的根源——业和烦恼,也就是集谛;这样的业和烦恼在现前灭谛时即可断除;灭谛则需要通过道谛获得,因此本品是依靠现证真谛的顺序进行宣说的。 原段 ›
为什么要以这种次第宣说呢?如果首先苦谛本体未证悟,应成则不会寻找痛苦的来源——集谛,因由于不了知痛苦之来源的集谛,所立也就不会想灭除它——现前灭谛,因既然不想获得灭谛,所立自然就不会通过道谛进行修持。比如病者首先感觉十分痛苦(苦谛),这时会寻找痛苦的根源(集谛),为使身体获得健康(灭谛),就会主动打针吃药(道谛),同样,现在的世间非常痛苦,而痛苦的根源就是业和烦恼,为了断除业和烦恼从而现前无为法,就必须依靠道谛。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