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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贪者相续中的苦法智、苦法忍、集法智、集法忍,它们缘苦集谛有厌离心,但因其相续的烦恼早已断尽,所以无有离贪,仅具足厌离

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 · 第六品 分别圣道。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宣说现证之道 › 宣说菩提分法 › 别说无学法 › 旁述断除所断之理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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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第六品 分别圣道辨析

整理厌与离贪四句由境优劣与道能断分别安立

有厌而无离贪 · 本方 · 立 · 限定:以此三道缘苦集谛时

有法
加行道、解脱道与胜进道
所立
不会离贪
因
加行道、解脱道与胜进道不是烦恼的直接对治

有离贪而无厌 · 本方 · 立

有法
灭谛
所立
故不会生起厌离
因
灭谛属于殊胜对境

既有厌又有离贪 · 本方 · 立 · 限定:如缘苦集谛的无间道

有法
无间道
所立
因此具足离贪
因
而无间道可以直接断除烦恼

既无厌也无离贪 · 本方 · 立 · 限定:以加行道、解脱道、胜进道缘灭道二谛

有法
上述三道
所立
故不会离贪
因
上述三道不是烦恼的直接对治

厌离 · 本方 · 立 · 限定:以加行道、解脱道、胜进道缘灭道二谛

有法
所缘
所立
故也不会生起厌离
因
所缘是殊胜对境
原段(1 段)

是否生起厌离心就必定会离贪呢?这有四种类别,一是有厌而无离贪,因加行道、解脱道与胜进道不是烦恼的直接对治,以此三道缘苦集谛时,会生起厌离心但所立不会离贪;或者,离贪者相续中的苦法智、苦法忍、集法智、集法忍,它们缘苦集谛有厌离心,但因其相续的烦恼早已断尽,所以无有离贪,仅具足厌离。二是有离贪而无厌,如缘灭谛之无间道,因灭谛属于殊胜对境所立故不会生起厌离,但以无间道可断除其所断,故具足离贪。三是既有厌又有离贪,如缘苦集谛的无间道,所缘是下劣对境的苦谛与集谛,必定有厌离心,因而无间道可以直接断除烦恼,所立因此具足离贪。四是既无厌也无离贪,以加行道、解脱道、胜进道缘灭道二谛,因上述三道不是烦恼的直接对治,所立故不会离贪,因所缘是殊胜对境所立故也不会生起厌离。由上可知,若所缘对境是苦谛与集谛,因为对境比较下劣具有过患,所以会生起厌离;若所缘为灭谛和道谛则不会生起厌离,因对境十分殊胜。而无间道、加行道、解脱道、胜进道四者中,若以无间道缘四谛中的任何一者均会离贪,因其可以直接对治烦恼,相反,依靠其他三道缘四谛任何一谛也不会离贪。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