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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所具足的身体并未造作杀生罪业

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 · 第四品 分别业。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业道之安立 › 广说 › 别说不善业道 › 不善业道之作用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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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第四品 分别业辨析

整理杀者先死同死不具杀生正行的所依理由

正行 · 本方 · 立

所立
此时杀生者不犯杀业正行
因
因为杀者已经死亡并转为他身,此时所具足的身体并未造作杀生罪业
原段(2 段)

杀者若于被杀者之前死亡,或者二者同时死亡,则杀者不犯杀生正行,因其已转为他身之故。若军兵等共同为一事筹划并实行,则所有人均获得如同作者一样的罪业。 原段 ›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杀生者虽已行杀,具有杀生的罪业,但却未圆满杀生正行。比如杀者以刀刺在被杀者的身体上,被杀众生在第二刹那死亡,而杀者却在第一刹那已经死亡,所立此时杀生者不犯杀业正行,或者二者同时死亡,杀者也不犯杀生正行。这是为什么呢?因因为杀者已经死亡并转为他身,此时所具足的身体并未造作杀生罪业,因此无有罪过。戒律中也如此承许,并无差别。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