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第四品 分别业破斥应成式
整理经部破实有形色有表业的两过
持论经部宗所破有部
有表业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有表业为一种形状,并且于身体上实有存在
则不仅能够产生眼识,而且也应该成为身触的一种对境
微尘 · 本方 · 反诘 · 限定:但是微尘如果有形状
- 因
- 若有表业是实有存在的形状,则组成它的微尘也应有形状
所谓的无分微尘不能成立
原段(2 段)
转述下面是经部宗对有部承许身有表业为形状的观点进行破斥。经部宗说:身有表业不是形色,也并非实有。为什么这样说呢?如果有表业为一种形状,并且于身体上实有存在,应成则不仅能够产生眼识,而且也应该成为身触的一种对境,这样显色与形色两个法于一法上存在,并且由此一法产生两个根识。而且,有表业也并非实有,因为色法包括显色与形色,此二者必然是由微尘积聚之法,因若有表业是实有存在的形状,则组成它的微尘也应有形状,但是微尘如果有形状,应成所谓的无分微尘不能成立。 原段 ›
转述那经部宗是如何承许身有表业的呢?身有表业属于一种色法,但不是形色,而是显色;不是实有存在,只是假立而已。经部以上将业安立在心上,身体不是业,《百业经》中说:“一切众生之业不会成熟于器界的地水火风,而是成熟于自身的界蕴处。”《俱舍论大疏》中说:身体和语言能够帮助完成此业。此处经部宗的观点,包括唯识、中观均可如此承认,有些讲义中说:如果承认业是无情法则非佛陀之跟随者。因此,犊子部、有部宗等所承许的观点均不能成立。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