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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顺四法相对瓶子并未直接起作用,只是作间接的饶益

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 · 第二品 分别根。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广说 › 俱有因 › 事相 › 总说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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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第二品 分别根回应问难与答

整理俱有因同时起作用容有间接帮助

俱有因 · 本方 · 立 · 限定:俱有因虽然是同时起作用

所立
但中间也有一个间接的过程
因
他们互相之间有帮助、饶益的作用

例国王(主论证喻)、大臣(主论证喻)、仆人(主论证喻)

原段(2 段)

问者既然对有为法瓶子起直接作用的是根本法相,而随顺四法相只起到间接作用,那这样一来,与因果同时不是矛盾吗? 原段 ›

本方当然,在分析时,根本法相对瓶子起到直接作用,比如生对瓶子有产生作用,灭也可以使瓶子毁灭,这些皆同时产生,而生之生的作用是产生生,灭之灭对灭起作用等等,实际上,随顺四法相对瓶子并未直接起作用,只是作间接的饶益。不过,这与它们之间是俱有因的关系并不矛盾,《自释》中用了一个比喻,如国王,他竭尽全力保护自己的国家,对所有下属及平民起到直接作用,而大臣对国王直接做事情,这就如同根本法相,一些仆人虽然不能直接对国王做利益,但间接也是在饶益国王,仆人就如同随顺法相,因他们互相之间有帮助、饶益的作用。因此,俱有因虽然是同时起作用,所立但中间也有一个间接的过程,根本法相、随顺法相与事相之间的关系即是如此。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