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第二品 分别根破斥辨析
整理经部破根的庄严保护及不共名言三功用
持论经部宗所破有部宗
庄严 · 本方 · 立
- 所立
- 因此有部宗认为根可以起到庄严作用的说法不合理
- 因
- 在外面根本看不到眼根的庄严,真正起庄严作用的应该是根依
保护 · 本方 · 立 · 限定:如果无有眼识
- 所立
- 所以有部宗的根能起保护作用也不成立
- 因
- 根是没有辨别能力的
仅是眼睛看到,也不会判断出前面所出现的事物是否危险
不共名言 · 本方 · 立
- 所立
- 所以说“不共名言的因”也不合理
- 因
- 所谓的根只起到了间接作用,直接名言的因应该是识
原段(1 段)
转述有部宗对于五根所安立的四种功用,经部宗并非全部认同,他们仅仅承认“取境”这一点,对于其余三种均不承认,比如“庄严”的作用,经部认为庄严并不是眼根、耳根所起的作用,因为有部宗也认为这些根是色法,因在外面根本看不到眼根的庄严,真正起庄严作用的应该是根依,比如眼睛的眼珠、露在外面的耳朵等,这些根依才可以对众生起到庄严的作用,所立因此有部宗认为根可以起到庄严作用的说法不合理;再比如“保护”的作用,实际上起到保护作用的主要是识,如果无有眼识,应成仅是眼睛看到,也不会判断出前面所出现的事物是否危险,因根是没有辨别能力的,所立所以有部宗的根能起保护作用也不成立;另外,经部宗也不承认根是“接受不共名言之因”,比如见到红色柱子时,会产生一种红色柱子的概念,这些不共名言的因,并非根单独起作用,首先应该是眼根见到红色柱子,之后产生眼识——这柱子是红色,最后由意识在中间作辨别而了知红色柱子这一不共名言,因所谓的根只起到了间接作用,直接名言的因应该是识,所立所以说“不共名言的因”也不合理。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