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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类、行境、果方面来分不会有过多的过患

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 · 第一品 分别界。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广说蕴界处 › 蕴界处之自性 › 真实宣说蕴界处 › 遣除实法之疑虑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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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第一品 分别界回应问难与答节选

整理眼耳鼻双根不使十八界增为二十一

所破有人

量界、限定虽有二数

眼等根 · 本方 · 立 · 限定:虽有二数

有法
眼等根
所立
为一界
因
然类行境与心识,皆相同故
原段(6 段,节选)

本方眼等根虽有二数,因然类行境与心识, 原段 ›

本方皆相同故所立为一界,为显端严而生二。 原段 ›

本方眼耳等根虽各自都有两个,然而因为所依根是同类、所缘对境相同、能依的心识亦相同的缘故,各自安立为一界,只是为使身体更加端严而生了两个。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前面已经说过,有情具有十八界,这时有人产生疑惑:人的眼睛、鼻子、耳朵各有两个,各自也应有两个根,如此一来,三根已有六根,这样就不应是十八界,而成为二十一界了。 原段 ›

本方本论中说,并没有成为二十一界的过失。虽然眼、耳、鼻各有两个,“然类行境与心识”,也即从三个方面来分析则无有任何过失:第一、所依根相同,如眼根虽各有左、右二界的不同,但均在同一眼根的类别之中,并没有差别;耳鼻二者也是同理。第二、所缘境相同,心所执著的对境,不论是左眼还是右眼,实际上所执著的对境是同一个色法;左耳与右耳所执著的声音也仅是一个声音;两个鼻孔所执著的也是同一个香味。第三、能依识或所得果相同,如眼识,虽有两个眼根,但最后所得到的是同一个眼识,也即都是同一类果。因此,从类、行境、果方面来分不会有过多的过患。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