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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有辨别诸法之智慧,就无法息灭业和烦恼

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此论 › 论义 › 入造论支分 › 此论以必要等四法成立佛说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立论观察节选

整理解脱须有辨别诸法的智慧

无法息灭诸烦恼 · 本方 · 立 · 限定:无有辨别诸法之智慧

所立
就无法息灭业和烦恼

三有大海 · 本方 · 立 · 限定:如果没有佛法和能够辨别诸法智慧的大船

所立
众生始终不可能解脱,将一直在三有大海中沉沦
原段(5 段,节选)

无辨诸法之智慧,无法息灭诸烦恼, 原段 ›

以惑漂泊有海故,传闻此论乃佛说。 原段 ›

无有辨别诸法之智慧,所立就无法息灭业和烦恼,众生以此将永远漂泊于三有大海之中,所以,传闻佛陀为此宣说了《对法七论》。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诸法”,大乘是指轮涅所摄一切法,小乘则指有漏、无漏一切法。辨别法与非法、法的总相与别相等等,这种辨别诸法的智慧非常重要。在世间中每个众生都有业和烦恼,它们必须通过无我的智慧来摧毁,佛经中也说:诸智慧能摧毁一切烦恼大山。如果没有佛法和能够辨别诸法智慧的大船,所立众生始终不可能解脱,将一直在三有大海中沉沦。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