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经庄严论密意疏第十二 求法品立论自续式
整理前前成立后后:无本性故无生,无生故无灭,故本来寂灭、自性涅槃
无本性故无生 · 本方 · 立
- 所立
- 由如此无本性证成无生
- 因
- 因为何法无本性不会有产生
无生无灭故寂灭 · 本方 · 立
- 所立
- 那就成立它不曾有谁重新造作,原本寂灭
- 因
- 任何法无生无灭
寂灭故涅槃 · 本方 · 立
- 所立
- 由此成立自性涅槃
- 因
- 原本寂灭不可能有苦集
原段(4 段)
前乃后所依,无性无生灭, 原段 ›
本来即寂灭,自性涅槃成。 原段 ›
无本性与无生等前前成立是后后成立的所依,所立由如此无本性证成无生,因因为何法无本性不会有产生,因此成立无生。无生则无灭,因任何法无生无灭,所立那就成立它不曾有谁重新造作,原本寂灭,因原本寂灭不可能有苦集,所立由此成立自性涅槃。 原段 ›
如此,以依他起无本体之三相与遍计无本体一相说明显现所取能取的一切法无本体的缘故诸法无生无灭原本寂灭自性涅槃,这就是圆成实。为此,依他起显现生灭也是由因缘聚合的缘起中显现生,但自本体无生,遍计自法相无生或无本性,圆成实胜义的自性本来安住无有生灭的本体,要知道是考虑到这三者而说无本性及无生灭等的。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