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经庄严论密意疏第十 菩提品立论自续式
整理立佛不可思议:真如外无法故诸法本是佛;虽具白法而无二取相,非遍计心识之境
量界、限定真如实相
诸法本是佛 · 本方 · 立 · 限定:若就真如实相来衡量
- 所立
- 则一切显现法自性本是佛
- 因
- 因为真如法界以外的法均不存在
真如外有法则非无生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假设有
那诸法就不是无自性无生了
非二现心境 · 本方 · 立
- 所立
- 佛陀并不是遍计二现心识思维之境
- 因
- 缘于施者佛陀、受者、所施之物此三者那样二法的相状是不存在的
例布施
原段(3 段)
诸法本正觉,法者皆非有, 原段 ›
彼虽白法性,依彼非诠彼。 原段 ›
佛陀无有所取能取或者无有有无二法,因此不可思议。成佛时,断除所取能取,所取能取遍计所执性并不存在,以圆成实法相存在,因此超离有无。也就是说,所谓佛陀,是远离二我的真如客尘清净,如《智光庄严经》云:“恒无生法即如来,一切诸法如善逝。”佛陀法身远离生灭,因此《金刚经》中说:“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视佛即真如,引导为法身,法性非所知,彼等不了悟。”若就真如实相来衡量,所立则一切显现法自性本是佛,因因为真如法界以外的法均不存在,原因是:假设有,应成那诸法就不是无自性无生了。或者也可说,如异生凡夫遍计的任何法都不存在。佛陀以(十)地、(十)波罗蜜多、菩提分法修行所生,成佛时,虽然是地、波罗蜜多、菩提分法、力、无畏等无漏白法的自性,但并不能依靠波罗蜜多等具所取能取二法遍计缘取的那种行境来诠说“佛陀就是如此”。比如虽是布施的自性,但因缘于施者佛陀、受者、所施之物此三者那样二法的相状是不存在的,所以所立佛陀并不是遍计二现心识思维之境。如此佛陀是以无二之法相不可思议的。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