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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作为一个凡夫人,用自己的法相来衡量佛陀是不对的

宝性论 · 第31课。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庚二 广说各自安立 › 辛一 广说自利胜义法身具有之离系果功德 › 壬三 解说十八不共法 › 癸二 对应比喻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宝性论第31课破斥辨析

整理破「佛与凡夫一样」:如地大与虚空同为大种,而有为、无为性质全异

所破有些不懂佛教的人

四大与虚空法相不同 · 本方 · 立

有法
四大
所立
与虚空的法相不同
因
因为虚空的法相是无有阻碍、无为

地大非虚空 · 本方 · 立

有法
地大跟虚空一模一样
所立
这是不对的
因
因为地大毕竟是有为法,而虚空是无为法

凡夫不同于佛 · 本方 · 破

所立
不能说一个凡夫人跟佛陀一样
因
佛已经超离了生死,而我们凡夫人没有超离生死
喻
地大跟虚空

同属性而本质异 · 本方 · 立

有法
虚空和四大
所立
只是某个属性相同而已,本质上根本不相同

例虚空(主论证喻)、地大(主论证喻)

原段(13 段)

本方十八不共法用虚空来比喻。为什么用虚空来比喻呢? 原段 ›

本方地等所具法,法尔非虚空, 原段 ›

本方虚空无障等,彼相色无有。 原段 ›

本方首先这里以比喻来讲,就像世间当中的四大——地水火风。四大的法相是什么呢?地的法相是坚硬的、坚韧的,水的法相是湿润性的,火的法相是温暖的,风的法相是动摇的、轻飘的,这是四大的法相。它们都是有为法,所立与虚空的法相不同,为什么呢?因因为虚空的法相是无有阻碍、无为。 原段 ›

本方这是很有意思的。佛的境界用世间比喻的话,一定要用虚空来比喻才比较清楚。虚空与四大是什么样的关系?四大是有为法,虚空是无为法,它们之间互不混杂,虚空肯定不是四大,四大肯定不是虚空。 原段 ›

本方世间凡夫是生灭性的,就像四大一样;佛陀显现上有生灭,但实际上没有,佛陀这些恒常不灭的功德,凡夫人没有。所以,对世间人用四大来比喻,对佛陀用虚空来比喻。 原段 ›

本方我们有时候觉得,佛陀在这个世间跟我们一模一样,这是不对的。比如,他认为喻地大跟虚空一模一样,所立这是不对的,因因为地大毕竟是有为法,而虚空是无为法。虽然都是大种,但是性质完全不同,同样,所立不能说一个凡夫人跟佛陀一样。“我也是世界上的人,他也是世界上的人”,虽然相同点都是世界上的人,但有不同点,因佛已经超离了生死,而我们凡夫人没有超离生死。 原段 ›

本方我们作为一个凡夫人,用自己的法相来衡量佛陀是不对的,就像地大、水大,用有为法的法相来衡量无为法,懂道理的人会笑他的。 原段 ›

转述有些不懂佛教的人,尤其是对佛一无所知的人,“你们佛陀不就是悉达多太子吗?他在印度,我也去过印度,他以前居住的时候如何如何”。确实,佛陀和我们有相同的地方,但有些地方远远超越了我们。 原段 ›

本方下面两句讲为什么超越: 原段 ›

本方地水火风空,等同世间共, 原段 ›

本方不共微尘许,世间亦不共。 原段 ›

本方地水火风是四大,虚空是无障碍的,虽然五大从大种的角度来讲,有共同点,就像释迦牟尼佛来到南赡部洲,我们也来到南赡部洲,我们都是世间中的一个人,有相同的地方;但也有不同的地方,佛陀有这些不共的功德,前面讲的十八不共法,世间人连一个微尘许的共同性也没有。就像虚空和四大所立只是某个属性相同而已,本质上根本不相同。同样,佛陀也完全超越一切世间。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