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规论中虽宣说,一切怨敌全消灭,应如拔出毒树根,然爱如子待如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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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规论中虽宣说,
一切怨敌全消灭,
应如拔出毒树根,
然爱如子待如父。
在国王的教规论典中虽有宣说:对于一切怨敌都应像拔出毒树之根一样完全、彻底地消灭。但佛陀却教导弟子:于一切众生都应如慈爱子女和尊敬父母般地对待。
“王规论”又名《王典》或《国王修身论》,是一部国王必学的古典,也即是国王修身养性处理世法的指南。王规论中明确地指出:凡与国王作对的怨敌都要完全、彻底地消灭,不管采用什么方法,该罚则罚,该囚禁则囚禁,该打则打,该杀则杀,毫不留情,就像铲除毒树要连根拔一样,以绝后患永远不给其再生的机会。正如世人所言“斩草除根”,历代一些国王在惩治其怨敌时往往是株连九族。明朝大史学家方孝孺,秉笔直书,罪罪恶恶,因为他将明朝的黑暗朝政一字不漏毫无含糊地记入史册,便被诛杀十族(加老师一族)。
然而以佛法治国的君主对怨敌则不能杀,也不能用恶劣的手段进行镇压,凡是发了菩提心的佛子,对待怨敌的态度应是爱如子、敬如父。也就是说我们对待自己的子女是如何慈爱的,对待父母又是如何敬重的,那么对待怨敌也应如是。如圣者无著贤菩萨所说:“吾如自子爱护者,彼纵视我如怨敌,犹如慈母于病儿,尤为怜爱佛子行。”
这样也许有人会疑问:“此处要爱如子,那与前面说的国王可以制裁自己的怨敌,两者难道不相违吗?”不相违!因为即使制裁怨敌也是以菩提心为基础,正如慈父为使儿女改正错误而采取一些威猛的手段一样,没有嗔恨心与报复心。
同样作为仁慈的君王为了国家的安定,也不得不使用一些刑罚惩治恶人,关键的一点即是须以菩提心为基础,以善巧的方法令劣者弃恶从善,但绝不可动用酷刑或是杀害众生。如法王松赞干布在其一生中从未残害、杀戮一个众生。一般的人在对待怨敌的时候都会夺口而出“以法规制裁”,这便违背了佛陀的教义,作为大乘佛子应慈爱一切众生,观一切众生为父母,故很少有怨敌。因为菩萨不伤害任何一个众生,所以不会有被害的果报,但为了圆满忍辱度,菩萨欢喜怨敌做违害。寂天菩萨在其不朽名著《入菩萨行论》中这样称赞怨敌:“世间乞者众,忍缘敌害稀。若不外施怨,必无为害者。故敌极难得,如宝现贫舍;能助菩提行,故当喜自敌。敌我共成忍,故此安忍果,首当奉献彼,因敌是忍缘。”对待怨敌如果能按照经论中所说的那样去行持,就能很快圆满忍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