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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 >> 俱舍论讲解 >> 俱舍论讲解012 🎬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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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课

思考题:

1.有说若意界包括六识界则应为十二界,若六识界包括意界,则应为十七界,对此种观点应如何破斥?

2.一蕴、一处、一界如何摄一切法?

3.“眼耳鼻各有两个,所以界应安立为二十一界。”这种说法对吗?为什么?

4.眼耳鼻为什么各生二数?

丁四、遣除实法之疑虑:

所谓的蕴界处,有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共三十五种法。对此,有人提出疑问:这三十五法,有些法可以互相含摄,那就没必要安立这么多种了吧?还是有必要的。下面是有关“过少”的辩论。

为立第六识所依,承许界有十八种,

一蕴一界与一处,可以包括一切法。

有些人认为:安立十八界不合理,为什么呢?意界和识界的含义相同,这样的话,十八界已经变成了十七界,或者变成了十二界。为了遣除这种疑问,对此回答:为了建立第六意识之所依,承许界有十八种,因此不会有这种过失。

既然无有过失,一蕴、一界、一处可不可以包括一切法?所有法最少以多少法来含摄呢?前面说,五蕴不能包含一切法,因为无为法不摄于其中,那十二处和十八界可不可以包括一切法呢?可以包括。一切法若广的来讲,则有三十五种;最少可以包括在三个法当中,即五蕴中的一蕴、十八界里的一界、十二处里的一处,此三法可以涵盖一切有为法和无为法。那么,是以他体方式摄持还是以自体方式摄持呢?以自体方式摄持。

所谓的摄持或摄受可以分为几种:上师摄受弟子、国王摄受眷属等,是以他体方式摄持;以自体方式,比如“人”摄受男人、女人等,“树木”摄受柏树、松树等。那么,三十五法中,除去一蕴、一界、一处,还有三十二法,它们是以何种方式来摄受呢?

即以自之本体摄,不具其他实法故。

世亲论师说:以自体方式摄受,不具足其他实法的缘故。

上文所说的一蕴是指色蕴,一界是法界,一处是意处,以这三法可以摄受所有的法。摄受的方法,不是他体而是以一体方式摄受。为什么呢?不具足其他实法的本体之故。

若有人说:既然意界与识界互相可以包括,那将界安立为十八种不合理,因为眼耳鼻舌身意六识包括在一识当中,六识就不必重复安立,则成为十二界;若意识包括在意根当中,就应该是十七界。

对此分析说:不存在这种过失。一般说来,识所依靠的五根各不相同,眼识自己所依色法之眼根、鼻识所依色法之鼻根……,而意识与前五识不同,它没有如同眼根等明显增上缘的根。但实际上,第六意识增上缘的所依根也是有的,也即前面所说的六识灭尽无间产生的意根,就是为了建立这一点,才将意界分开,因而承许界有十八种。小乘红衣部个别论师说,意识的根本实际上是意根,意根的实有可以安立在心中。就像现在有些人所说的,人的生命在心里,可能是这样认为的。而瑜伽行论师说,所谓的意界或者意根,就是染污意识。不管怎样,第六意识增上缘的所依根应该存在,正是为了建立这一点,才安立了十八界。

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当中,最少以多少法可以包括所有法呢?蕴摄有为法,处与界摄有为无为一切法,这显然是从多的方面而摄,因为蕴、界、处各自所包含的内容都很多。那么,是否能以最少数量涵盖一切法?当然有,一个色蕴、一个意处以及一个法界,这三者就可以涵盖一切法。

那是如何涵盖的呢?

色蕴包含色蕴、十有色界、十有色处以及法界的一部分无表色。因为不是以他体方式,而是以自体方式摄受,色蕴是可以包括的。五根、五境在十二处里称为十有色处,在十八界当中称为十有色界;色蕴不能涵盖法界的所有法,但无表色中的一部分可以包括其中。意处包含识蕴、意处、七心界——六识再加上意根。法界本来有七法处或者七法界,也即法界的一部分无表色、受、想、行蕴、法处、法界。

大家在学习俱舍的时候,对这些关键性的问题一定要掌握。大家都知道,法王如意宝从1990年开始,眼睛很不好,无法看书,但是现在对《俱舍论》的任何一个教证都能清楚讲出来。所以,对所学论典的意义,必须在心里面真正显现出来,这才叫做真正的闻思。不然,字面上都读不过去的话,这不叫闻思!

那么,能摄与所摄是一体还是异体呢?并不是异体,因为色蕴、意处与法界三种能摄,是以自本体来含摄一切所摄法。一蕴一处一界作为能摄的三个法,与所摄的其他三十二法,如同人包括男人、女人一样,除三种能摄以外的实法根本不存在,并非是以四摄摄受眷属那样,而是如同声音摄所听内容一样。所谓的声音摄受所听内容,也即能摄的声音若不清晰,则所摄内容也就听不到了。

下面是有关“过多”的辩答。

眼等根虽有二数,然类行境与心识,

皆相同故为一界,为显端严而生二。

从字面解释,眼等诸根当中,有些根有两个,比如眼根,有左眼和右眼两个根;耳根也有左、右各一个;鼻根也是有两个鼻孔;小乘认为舌根像半月形一样,从中间划开,两边各有一根……这样算下来就已经有八根了。颂词中说,眼等根虽然各有两个,也不会有过多的过患。

对此可以从三方面分析,首先从同类的角度无有过失,比如眼根,左眼、右眼都可归属于眼根这一类别当中;其次,所执著的对境只有一个,左眼和右眼所见的是同一个色法,左耳、右耳所听到的也仅仅是一个声音,从行境角度无有不同;另外,心识最后所得到的果是相同的,比如两个眼根到最后只得到一个眼识。从上述三方面来讲都相同的缘故,可以包括在一个根里,或者包括在一个处、一个界当中,不会有过患。

又有人说:既然如此,只有一个眼睛、一个耳朵、一个鼻孔就可以了,没必要有两个。所说言之有理,从意义上讲,当然有一个就可以,只是从庄严的角度才生了两个。为什么说两只眼睛、两个耳朵就庄严呢?南赡部洲和北俱卢洲的众生,从无始以来就有这种习气,认为两只眼睛好看、两个鼻孔好看,实际是众生相续中一种贪爱的习气成熟以后,人们才生起了这种根。

若有人问:眼耳鼻各有两个,这样一来,不是成了二十一界了吗?原本十八界,若眼根、鼻根、耳根各有两个,就已经变成二十一界了,有过多的过失。

对此回答:绝对不会。眼以及“等”字所包括的耳与鼻虽然各有两个,但是两只眼睛作为取自境之色法眼识的所依色是同类的,两只眼睛所享受的对境色法也相同,并且两只眼睛只是产生一个眼识的果,因而同为有色根,所以称为一个眼界。同样,耳与鼻也可依此类推。

如果是这样,有两个难道不就无有必要了吗?还是有必要的,为了使身体美观端正,才产生一对、一对。在这一问题上有两种观点:克什米尔的大班智达,世亲论师的上师——登桑论师,也即众贤论师说,生两个根是为了取外境时更加明显。嘉哲札西论师则说,如果为了更清楚地见色法,不必生两只眼睛,只要有一个大大的眼睛就可以了,应该是为了庄严而生了两个。《毗婆沙论》当中也讲到两个原因:一是更加清楚地了知对境,二是为了庄严。

如何出生的呢?由于无始以来一切众生对此贪爱,而积下如是之业才形成的,并非无缘无故任意产生。众生从无始以来就有一种习气,在自己的阿赖耶上已经种下了贪爱的种子,以此作为因才会转生为这种众生。因此,大家现在千万不要种下吃肉的恶因,如果即生能将这种因缘断根,自己在来世可能还是有一种自由,不会成为以血肉为食的众生。

嘉哲论师说:仅仅为了明显的话,只生一个大大的眼睛就可以了。这倒也不一定,比如地上掉了东西,眼睛大的人不一定能看见,眼睛小的人可能马上就找到了。所以,眼睛大也不一定看得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