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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 >> 俱舍论讲解 >> 俱舍论讲解013 🎬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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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课

思考题:

1.蕴处界各自的含义是什么?

2.为什么宣说蕴处界?

3.为什么“蕴中不摄无为法”?

4.为什么受、想单独安立为蕴?

丙二、蕴界处各自含义及必要性:

积聚生门种类义,即是一切蕴处界。

为断三痴依三根,三意乐说蕴处界。

麦彭仁波切在讲义当中,此处安立的科判是释名,也就是解释蕴界处。颂词说,蕴处界分别是积聚、生门、种类之义,根据三种不同意义,按次第称之为蕴、处、界。这里是从释词的角度来讲,不是法相,释词和法相有些差别。

有些人提出疑问:既然五蕴包括所有有为法,十二处和十八界包括一切有为法和无为法,那抉择有为法的时候只说一个五蕴,抉择有为无为的时候,只说十二处或十八界就可以,为什么要讲这么多呢?

为了遣除这个疑问,世亲论师说:为了断除三种愚痴,根据三种不同根基,以众生三种不同的意乐,分别宣说了蕴、处、界,不会有重复的过失。

为什么叫蕴、界、处呢?许多有实法积聚一处,故称蕴。从色法而言,《自释》专门引用了佛经的教证:“诸所有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粗、若细,若劣、若胜,若远、若近,如是一切略为一聚,说名色蕴。”受想行识也是如此,比如未来、过去、现在,外内、粗细、好坏、远近等,所有的识积聚一起、行积聚一起、想积聚一起、受积聚一起,这叫做识蕴、行蕴、想蕴、受蕴。

《中观宝鬘论》当中说,众多法聚合一处,就称之为蕴。小乘有部宗认为:蕴聚是积聚的实法。经部宗虽承认蕴,但不承许为实法,只是假立存在。唯识宗所承认的蕴有两个含义:一是能荷重担义,二是分段义。《自释》中对这种观点有明显破斥:将分段或者能荷重担安立为蕴的法相不合理。为什么呢?从分段义来讲,“若谓此经显过去等一一色等各别名蕴,是故一切过去色等一一实物各各名蕴。此执非理。故彼经言:如是一切略为一聚说名蕴故。”前面已经说了,未来、过去、现在,贤劣、粗细、远近等,所有色法积聚一起就称之为蕴,并未分开成段而宣说。你们又说蕴的意思即为重担,这也不合理,“由此世间说肩名蕴,物所聚故。”这样的话,肩膀也可安立为蕴的名称,担负重物的缘故。因此,你们唯识宗的这种说法,完全与释迦牟尼佛的佛经相违。世亲论师站在经部观点,承认蕴是一种假立存在。

《自释》里面还提出一个问题:既然蕴是积聚之义,极微作为最微小的实法,不可能再积聚众多他法,它到底是不是色法呢?如果是色法,就有不包括在色蕴中的色法了。

世亲论师回答说:应该包括在色蕴当中。极微本身虽然无有众多微尘的积聚,但也是蕴聚的色法之一。比如经堂中的柱子虽然没有树叶,但与树木属于同一种类。再比如知言解义是人的法相,那刚刚出生的婴孩或喑哑者,是不是人呢?应该是,可以包括在特殊事相当中。

因此,非常细微的微尘或者汗毛等细微的法,是不是蕴呢?应该称为蕴,极微积聚之法的缘故。而最细微、再不可分割的极微,在名言中也是必须承认的。

麦彭仁波切在与单秋的辩论书中讲到:若名言中也不承认极微,则有须弥山可以容纳于吉祥草中,会出现很多过失。另外,在观察色蕴时,如阿罗汉虽然断除了蕴聚的粗大部分,但细微部分并未断除,因此,在小乘当中,只要将粗大的法一一抉择即可,对极微不作抉择也可以,因为断除了人我的阿罗汉,在小乘是最高的境界了。

有部宗承认所谓的色法真实存在,所谓的好或不好,也在这一色法中实体存在,因此人们自然而然会产生好或不好的不同意念。受、想、行、识四蕴,也全部是蕴聚之义,按照有部宗的观点,想有未来的想、过去的想、现在的想,受也有很多……

《俱舍论》当中的分析方法非常细致。现在世间人们除了粗大的分别念以外,没有细致分析的能力,对于色法的种类、内涵等,从未详细观察分析。尤其从未学过宗派的人,可能连心法和色法也分不来。因此有一种说法,精通俱舍,对名相不愚昧,因为俱舍当中对万法的总相、自相等分析得很细致;精通中观则对意义不愚昧,中观主要研究深广般若法门,一旦精通,对万法就会了如指掌。

所谓的蕴是积聚的意思,但积聚的程度也有不同。比如产生一种分别念的时候,按照有部宗和唯识宗都可以这样分析:在几分钟之内,我们自认为产生了一种分别念,实际上,这个分别念有未来、过去、现在等,是很多识聚合的一个群体,以前因继续产生后果,从因缘方面来讲,已经具足了增上缘、所缘缘等;从本体而言,到底是从色根产生还是由识产生?若是从识产生,通过什么方式产生……如此分析下来,无论识还是色,所谓的蕴都是聚合、积聚的意思。

又有疑问说:有相色法的确可以积聚,受和想能否积聚呢?它们应该没有实体聚合吧?

这也是分别念,受、想也是由众多因缘聚合而成。比如感受的快乐、痛苦等,这些都是因缘聚合的。《楞伽经》中说:三缘和合,幻相方生。意思是说,根、境、识三个因缘聚合时,一切幻化之相皆可产生。所以,现在人们所执著的一切色法显现,全部是一种幻相,只是因缘聚合的一种法。

作为产生心与心所之门,而称为处。处有外处和内处两种,外处即色等六种外境,以所缘缘的方式产生享用之门;内处即眼等六根,以增上缘的方式产生享用之门。为什么叫处呢?依靠六根和六境产生六识,因此是产生各种心和心所的来源。

“种类”的意义是说,就像有金银等多种宝物的山称为宝界山一样,此处就一个相续中具有十八种类而言,故称为界。什么叫做界呢?所谓的界,可从因和果两方面解释,从因的角度,也即种子,因为它可以产生各种各样的幻法;从果方面,能受持与自己不同的法,也就是说,在同一相续中可以有各种不同种类的法共存。此外,各自同类作为后面同类之因,因而称为种类。

如是次第以积聚、产生享用之门以及种类或因的方式,对蕴、处、界作了说明。

既然蕴、界、处每一法都能包括有为法与一切法,那为什么要说蕴、界、处三者呢?蕴不能包括无为法,但界或处可以涵盖一切有为法和无为法,只说处或者界就可以了吧?为什么说三个呢?

分别宣说此三者还是非常有必要的。众生相续中有各种各样的无明愚痴,总的来分,可以分与贪嗔痴相关的愚痴以及与其他烦恼相杂的愚痴,贪的愚痴和嗔的愚痴,在《俱舍论》当中是有差别的。满增论师认为:有些人将心所执著为一体,这是比较小的愚痴;有些人认为所有的色蕴是一种整体,这是中等愚痴;有些人认为色和识全部一体,这是大的愚痴。正是为了遣除这三种愚痴,分别宣说了蕴、处、界三者。

为了遣除执著心与心所为整体的愚痴而宣说了五蕴,原因是要分析受、想、识三者。有些说心应该是一体的,认为:只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就可以了。实际上,心和心所是分开的,心所当中也有受蕴、想蕴等种种不同,为此,佛陀慈悲地宣说了五蕴。

为了遣除执著色为整体的愚痴而宣说了十色处。有些人认为:所有色法都是一体的,尤其从未学过佛法的人,对于声音、色法等全部执著为一体。正是为了遣除这种愚痴,才宣说了五根五境十种色处。

为了遣除执著色与识为整体的愚痴而宣说了十八界,因为要分析十色界与七识界。现在世间的有些人,认为前世后世不存在,身体灭尽时心也灭尽,将身心混为一体,这是最大的一种愚痴。大家都知道,十八界是指十有色界加上七心界和法界。为了断除色法的执著,宣讲了十种色界;为了断除识为一体的执著,宣说七心界。有人认为心识一体的话,我们可以说心识不是一体,它还可以分为七种;若认为色法为一体,我们可以说色法不是一体,它又分五根五境十种。

因此,大家真正通达《俱舍论》以后,对自相续的执著很容易断除。《大乘阿毗达磨》中说,安立五蕴的主要原因是为了断除五种执著。比如对自己的色蕴有一种整体性的执著,认为这是我,为了剖析色蕴不是我,只是一种假立之法,从而宣说了色蕴。有人认为识是我,为了断除对识的执著,才宣说了受蕴、想蕴、识蕴。有人认为:色蕴、受蕴、想蕴、识蕴虽然不是我,但除此之外的非相应行法是我。为此佛又说了行蕴。因此,根据《大乘阿毗达磨》的观点,宣说五蕴就是为了减少我执、断除我执。

由此可知,人的执著不外乎心和心所或者色法和心法,只要将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全部通达,对自己和他人的执著,全部可以详细剖析并破掉。

另外,还有一种必要,根据利根、中根、钝根的不同,佛陀以善巧方便宣说了适应不同众生的法门。也就是说,按照利、中、钝三种根基,或者根据喜欢简明扼要、喜欢不广不略以及喜欢详细说明的三种意乐,也有必要宣说蕴、处、界三者。

对于利根者,只要以宣说五蕴的方式稍加解释,就会了知我是不存在的,只是五蕴的一种假合。针对中根者,通过宣说十二处的方式,令其通达一切有为法和无为法,这时对十八界也会间接通达。如果是钝根,为他宣讲五蕴、十二处均无法通达,就要以十八界的方式详细解说。

现在讲《俱舍论》的时候也是如此,有些人说:上师,讲略一点吧,您越广我就越迷糊啦。有些人说:上师能不能再讲广一点?讲广一点很舒服的。有些说:不广不略就可以。反正不管怎么样,想要满足所有人的愿望也是不可能的,我自己随心所欲吧……

这里说,为什么讲五蕴呢?不喜欢太广的人面前宣讲五蕴,喜欢不广不略的人面前讲十二处,喜欢广的话就讲十八界。《俱舍论大疏》里面说:不喜欢广的人,是以前修寂止太多了,因为天天安住,不喜欢闻思,即生也不喜欢广;修寂止和胜观不偏不倚,是不广不略、比较中等的;不修寂止,只修胜观的人,就喜欢广讲了,是这三种因导致的。

为什么决定有五蕴呢?这一点是确定的,因为色与非色二者一定能包括一切法,非色也决定有心与非心两种,而且非色与非心的受等三蕴也是确定的。决定为五蕴还是有必要的,除色法以外,不属于色法的一切,可以包括在心法、与心不相应的得绳等行法两种中。这里的心是指主心,除主心以外,还有受、想等心所法。因此,以无情法和心、心所、不相应行四者,可以包括所有有为法。

丙三、单独安立受想蕴之理由:

成为争论之根源,轮回之因次第因,

是故一切心所中,受想单独立为蕴。

蕴中不摄无为法,义不相应故未说。

所谓的心所非常多,为什么单单将受蕴和想蕴安立在五蕴当中呢?有几个原因:受蕴和想蕴是在家人和出家人争论之根源;受蕴和想蕴是轮回之因;根据粗细、烦恼、次第等不同,才单独安立受蕴与想蕴。那无为法为什么没有包括在五蕴中呢?无为法的意义与蕴的意义不相应,也不是依靠因缘而产生之法,因此五蕴当中没有宣说无为法。

为什么其他一切心所都摄于行蕴中,而受与想在行蕴以外,又单独安立为蕴呢?受与想二者成为在家与出家僧俗二者争论的根源。国家与国家之间,人与人之间,家庭与家庭之间,所有在家人均贪图体验乐受,于是为了财产、田地、牲畜与女人而争论不休。出家人为什么整天争论呢?他们观察得比较细微,执著之处有所不同,对自他宗派有好坏的想法进而破立,展开辩论。其他的心所不会变成争论的因。

现在似乎有点颠倒了,有些在家人为了宗派、寺院,经常争论;而出家人天天在乐受和苦受方面跟在家人辩论,这不是很好!因此希望你们不管是发心还是在任何场合当中,不要为了无有意义的事情,一直争论。一般出家人为宗派辩论是有必要的。

这里说,为什么在所有的心所当中,单独将受蕴和想蕴提出来安立在五蕴当中呢?这还是有必要的,正是为了平息两种争论,才宣说了两种心所。以前嘎达亚那尊者遇到一位持杖婆罗门,持杖婆罗门问尊者:现在很多国王、婆罗门、施主等等经常争论,是为什么呢?嘎达亚那尊者说:这是为了自己得到乐受而争论。婆罗门又问:那很多出家人也是对你的宗派、我的宗派,不断地进行辩论,又是为什么呢?尊者说:这也是为了建立自己的宗派而辩论的。既然如此,有没有平息争论的方法呢?嘎达亚那尊者说:正等觉释迦牟尼佛已经超越了这些争论,并且可以平息一切争论。老婆罗门问尊者,释尊住于何处?尊者回答,住于给孤独园。婆罗门对释迦牟尼佛的住处恭敬顶礼后离开。正如佛经中所讲的一样,受是在家人争论的根源,想是出家人争论的根源。

而且,贪执乐受就会积累恶业,这也是由净乐等颠倒想所生,因而它们是轮回的主因。还有下文紧接着就要讲的粗等次第四因。为此,除了其他一切心所以外,佛陀将受、想单独安立为蕴。

为什么处与界中宣说了无为法,而在蕴中未说无为法呢?

之所以在五蕴中未说无为法,是因为无为法不具备蕴积聚的这一含义、不具足蕴的法相,不能安立为第六蕴;不是时间所摄,因而在五蕴中未说无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