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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 >> 俱舍论讲解 >> 俱舍论讲解060 🎬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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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课

思考题:

1.经中所说缘起、缘生之义是什么?

2.经部宗对有部十二缘起的解释方法有何不同观点?主要表现在什么方面?

3.请以比喻说明“无明”之本体。

4.若“无明”是不知觉或非遮性,会有什么过失?

5.按照经部的观点,佛经对无明有什么定义?

6.若承许无明是劣慧坏聚见,会有什么过失?

7.前辈论师对无明有什么不同认识?

8.请用比喻说明“名”的概念。

9.《自释》中对六触有何解释?

10.什么是三类触?请结合自身进行说明。

11.身受与心受之差别是什么?心受分哪十八种?

庚四、起生之差别:

此许缘起即是因,缘生承许为果法。

佛经中有缘起和缘生两种说法,那么,这二者之间有什么差别呢?缘起是从因的角度来讲,也即因缘具足以后可以起动;缘生则从果的角度来讲,即各种因缘聚合后产生的果。所以,《俱舍论》对佛经的很多名词、观点解释得比较多。

若问:经中所说的“缘起、缘生”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正如论中所说,二者均是有为法的别名,所以是从因果方面安立的。这是笼统而言的,也可以说,凡因果所摄之法,均可以称为缘起生。宗喀巴大师在《缘起赞》中,经常说因缘所生之法……。释迦牟尼佛说,究竟缘起中,一切万法是空性的、离一切戏论的,与圣者根本慧定的境界一模一样;在后得当中,一切法在因缘具足时,可以在如幻如梦中起现。这就是释迦牟尼佛的一个特点。现在世间的任何文学家等其他人根本不能了知这一道理,因为他们或者研究事物的现象或者研究事物的本质,对于本质与现象都能彻底研究的人,可以说少之又少。因此说,释迦牟尼佛宣说的缘起规律非常广大。

按照经中所说,此处的缘起是指产生后世之因的支分,由此产生一切果支分之故。缘生是指以前所生之果的支分,由因支分中所生之故,为什么叫果呢?依靠各种各样的因缘具足以后产生的缘故。

虽然这一切支都成了因与果二者,但观待何法是因,则观待彼不是果;观待何者是果,则观待彼不是因,就像观待儿子的父亲不是彼儿子的儿子一样。观待法非常重要,在世间学问中也经常说:一切万物并非静止不动,它们相对而存在,并不是绝对的。可以说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与中观的观待法非常相似,如果真正彻底研究中观的观待法,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也可以发现很多不究竟之处,为什么呢?他只是对现象的观待有一定研究,其他方面并未涉及。此处说,因果实际是观待的,观待任何法而成为因的时候,它就不可能是果,比如观待儿子成为父亲时,这人肯定不是彼儿子的儿子。

经中所说的“若有无明,则有行;若有行,则生识等”,与前际若有则生现今、现今已生则生后际的说法是一致的。

对此,经部宗认为,无明等不是五蕴。这是经部宗独特的观点,为什么这样说呢?前面讲十二缘起时提过,有部宗认为无明、行、识等全部是五蕴的不同阶段,但经部宗并不承许,原因是无明为无知心所,行则是思。这是经部宗和有部宗最大的区别。

希望大家观察一下自相续,我们经常认为无明、行、识等不是五蕴的阶段,可能是经部宗的观点。大乘说法应该是这样,《辨中边论》中讲的十二缘起,希望大家方便的时候好好研究一下。

有部说就像国王一样,无明是主要的,但无明等也并非是主要的,否则只讲识就可以了。因此,无明与行应当依照本义来解释,不要全部混为一谈。因此经部宗的观点比较合理。世亲论师讲到这里的时候开始阐述这一观点,前文说到无明等时,提到“传说”的意思在下文还会宣说,就是指此处所说的内容,不过说的也不是很多。

己二(缘起之本体)分三:一、宣说无明;二、宣说名与触;三、细述受。

庚一、宣说无明:

既然不承许有部宗对无明的说法,经部自宗所说的无明是怎样的呢?

智慧违品之他法,无明如妄非亲等。

言说彼为结等故,恶慧则非是见故,

与彼正见相应故,宣说染污智慧故。

所谓的无明是智慧违品的一种他法,是实有存在的一种心所。就像虚妄和非亲友一样,比如说假话的人或狡诈的人叫虚妄者;非亲,指不是我的亲友,也即敌人,他真实存在。所以,无明并非不存在,而是智慧违品的一种他法。有人说无明只是不知觉,并非如此,实际佛陀在佛经中用“结、随眠、瀑流”等名词宣说过无明。恶慧坏聚见也不是无明,因为它是见的缘故,如果无明是见,则不能与见解相应。而且无明可以染污智慧的缘故,不能成为见解。因此,颂词中通过三个方面——非见故、与见相应故、染污智慧故,详细说明了无明的本体。

若问:无明的本体是什么呢?成为如实了达的智慧之违品,不明真谛、因果、三宝等道理的一种心所他法即为无明,并不只是无有觉知或非遮许。

对于无明,很多人根本不清楚,实际上,不明真谛、不明因果、不明三宝等道理的心所,就是无明。现在有些世间人浑浑噩噩地过生活,整天在愚痴烦恼中度过,这就叫做无明。

无明并非无有知觉,也不是非遮许。大家都知道,遮是破的意思,一种单空,单空的法并不是无明。如果将这些称为无明,无实法的石女儿、龟毛兔角,或者石头、木头、洋芋、白菜等无情法,全部变成无明了。

譬如一说非亲就应当明白,并不是指不是亲友的人,而唯一指亲友的违品敌人;就像妄一样,就是指不真实,也即真实违品的一种他法,从人的角度来讲是狡诈的人,从语言的角度来讲即妄语。“等”字还包括与佛法相违的非法、不应该做的非事、无有任何实义的非义等。所以,应该了知无明是指存在各自违品的一种他法。

若问:假设无明不是单单的无有觉知或者不是无记法,那应该从什么角度去理解呢?

佛经中称无明为无明之结。还有“等”字所包括的无明之缚(无明的烦恼束缚),无明之随眠、无明之瀑流(生老死病即轮回之瀑流),无明之行。如果无明单单是无知觉,佛经中不可能专门宣讲这么多名词。由此可见,无有觉知立为无明显然不应理。

若有人说:劣慧坏聚见就是无明。劣慧坏聚见,印度梵语叫做萨迦耶见,也即对自己五蕴执著的我见,是很恶劣低慧的一种见。

对此回答:坏聚见不是无明,因为坏聚见属于见,见也是智慧,见与无明可以相应,如果无明是见解,见与见不可能相应,如同一个国家不会有两个国家主席一样,两个智慧的实体相应是不可能的。而且前面两品中也讲到,无明属于非见。经中也说无明能染污智慧,智慧自己染污自己自相矛盾之故。

按照经部所说,十二缘起中五蕴的阶段不叫无明,如果是无明则与佛经相违。经中说:所谓无明,不知前际。因此,佛经中所说的无明,应按照经部所讲的,并非五蕴的阶段。

庚二、宣说名与触:

为什么不讲色呢?色,在前文讲色蕴时已经讲过,所以这里没有讲名色里的色法,只是讲名和触。藏文科判里将名单独安立一个科判,但此处将这一句颂词单独立为科判有点困难,因此将名和触结合在一起宣讲。

名即非为色法蕴。触六聚合而产生,

前五乃为有碍触,第六仅能谓名称。

触分明与无明他,无垢烦恼其余者,

害心随贪相应触,感受安乐等三种。

名就是非色法的四蕴。触是六聚合而产生的,前五种叫做有碍触,第六触仅仅是名相上的触,并不具有真正的接触性。触还分明触、无明触、他法触三者,它们分别与无垢法、烦恼法以及其余法相应。其中无明触也分与害心和随贪相应的触。总的来讲,触可以分安乐以及等字所包括的痛苦和舍三种。

所谓的名即受想行识四种非为色法之蕴,因为随同名称而趋入意义的缘故,譬如依靠世间共称的色之名而明白色法,也即依靠瓶子的名字了知此法为瓶子,或者依靠扎西顿珠或者才让多杰的名称,知道这个人。所以,受蕴、想蕴、行蕴、识蕴只能依靠名称来知道,依靠眼睛等他法不能了知。但是通过它的名称,如受蕴有快乐、痛苦,通过这种名称,众生也明确了知自身确实存在乐和苦的感受;行蕴有不相应行和相应行,通过这些名称,心里自然而然显出它的概念。所以,为什么叫做名呢?除名以外无有单独的色法。

这里为什么用色法作为比喻说明呢?因为用自己比喻自己是不行的,需要将自身除开,因此说就像色蕴的名称一样。

触有六种,即眼触、耳触至意触之间,它们是由色等境、眼等根、眼识等三者聚合能断定美境等而产生的。举例来说,眼根已经具足,红色柱子已经具足,在眼识产生时,三个因缘全部聚合,这时称为触。

前一科判中讲到的,在《自释》中有几种不同观点,一个是世友论师,他认为无明是烦恼的总称;还有法救论师认为:所谓的无明就是我慢。按照法称论师的观点,无明就是萨迦耶见。有些人是这样说的:法称论师说一切过失皆从萨迦耶见产生,如果无明就是萨迦耶见,则一切过失从无明中产生,这一点并不合理。不过我想:一切过失从萨迦耶见产生,萨迦耶见是无明的话可能也没有很大错误。

《入中论》中讲到一地菩萨要断除三种结(萨迦耶见、疑见、戒禁取见),无明就是指萨迦耶见的结。在这里讲触的时候,《自释》中也讲到了不同的观点,有部分论师认为:触是根、境、识三者聚合并且能断定的心。另有一部分论师认为:仅仅聚合不一定称为触,聚合以后出现的心所才可以称为触。为什么呢?《六六经》中说:“云何六六法门,一六内处,二六外处,三六识身,四六触身,五六受身,六六爱身。”如是三十六法中,将六触单独分开,若根、境、识三者聚合就叫做触,没有必要单独分出六触。

世亲论师在《自释》中并未表达自己的观点,《俱舍论大疏》中也只是阐明了两种说法,没有说明自己的观点。我个人认为:后一种说法应该是对的。为什么呢?佛经中确实讲到三十六法,如果触只是根境识三者具足,不应该将六触单独列出来。

六触当中,哪些有碍,哪些无阻碍呢?

其中眼等前五触是有碍触,原因是依赖有碍根而生。有部宗认为,眼根等像胡麻花一样具有不同的形象和实体色法。第六意触只能称得上是名称而已,缘名称之触故。麦彭仁波切在《俱舍论注释》中也说:所谓的缘名称,指无有色法而言,因为第六意识不会真正接触色法,但是可以执著,这也是一种触,这种触有时候非常粗糙,有时候很柔和。

昨天有个人在电话里面发脾气说:我要……。我心里马上出现了一种粗糙的感觉,把电话撂了。的确也能理解,烦恼生起来的时候控制不住,但是后面去忏悔很重要,不过在当下认识是最好的。

第六种触从本体方面来分也有三类,即明之触、无明之触、二者以外之触。此三类依次是与无垢无漏智慧相应之触,如无垢的信心;与染污智慧相应之触,像萨迦耶见等都是烦恼的智慧,叫做无明之触;与剩余的有漏善法及无覆无记法相应之触。无明之触也有与害心相应及与随贪相应两种。所有的触若归纳,则有感受乐以及“等”字所包括的感受苦以及感受等舍的三种。

庚三、细述受:

从中所生之六受,前五身受余心受。

近心之因中而生,总共则有十八种。

从六触中产生的受也有六种,即眼触为缘的受到意触为缘的受之间。其中前五者是身受,这里的“身”并不是眼耳鼻舌身里面的身,这里所说的“身”,指有相、有碍的根,如眼根也是一种身。依赖于根色法之故,原因是身即称为色法。心受依靠眼等以外的意,因为仅以增上缘的心而产生,根据心受根取对境意近因的差别,总共有十八种,也就是接近于悦意之境、不悦之境、等舍之境各有六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