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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 >> 俱舍论讲解 >> 俱舍论讲解091 🎬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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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课

思考题

1.所有十不善业以什么来究竟?四类不善业的基分别是什么?

2.如杀生者在被杀者之前死去,或同时死亡,犯不犯业道正行?为什么?

3.为什么说军队里一人杀人,则军队中的所有人均犯杀人罪?众人共同造善业也是如此吗?请举例说明。

4.在何种情况下,虽然参与众人之事,却无有罪过或者不得功德?

5.四种根本不善业本体是什么?

6.杀人时必须由身体所造,妄语必须由语言所造吗?对此诸论师有何不同观点?

7.什么是凡夫八名言与圣者八名言?

8.六种支分罪的本体是什么?请自己发挥详细分析绮语和邪见。

己三(别说不善业道)分三:一、不善业道之作用;二、各自之法相;三、业道之词义。

庚一、不善业道之作用:

杀生害心与粗语,皆由嗔心而究竟,

邪淫贪心不予取,均由贪心而圆满,

邪见由痴而究竟,余者以三而圆满,

基为众生与受用,名色以及名称也。

前面讲了,不善业最初的加行通过什么来产生呢?也即通过三种根本——贪嗔痴三毒而产生,那么,所有身语意的十种不善业以什么来究竟呢?是以贪嗔痴三者圆满,还是以其中一者来圆满呢?

一、杀生、害心、粗语三者是以嗔心来究竟的。一般来讲,这三者以贪心和痴心究竟的情况,恐怕是没有的。不过《俱舍论》当中讲到的有些法相概念,并不是因明的解释方法,因明解释一个法的时候一定要安立法相,这个法相特点只在这一法上存在,其他法上不会存在,如果存在则会出现法相不正、法相不全的过失,但是《俱舍论》的有些法相,只是在名言中以大概的方式来安立,比如这里说以嗔恨心来究竟,如果有贪心或者痴心究竟的情况时,觉得自己已经找到了一个大毛病……不要这样想,本论的安立方法和因明的安立方法不相同,因为因明当中是真实法相,《俱舍论》只是大概的定义,二者完全不同。

凡夫的智慧没有究竟的时候,尤其没有受过真正系统的佛法教育或者辩论场所的熏陶,有些人的言行举止特别可笑,他们自认为自己如何如何,实际真正受过这方面教育的人看到的时候,觉得特别可笑。因此,在闻思《俱舍论》的过程中应该注意,这里的说法应该明白,这里是从主要和众多的角度来宣说的。

二、邪淫、贪心、不予取三者是以贪欲来圆满的.三、邪见是以痴心而圆满,因为邪见是由大愚痴中产生的缘故,比如认为不存在前世后世,是以愚痴迷茫而究竟的。四、剩余的妄语、离间语、绮语三者,以贪嗔痴三毒而圆满,诸如由贪心引发的这三种是以贪心而圆满的,以嗔恨心说这三种语言,则以嗔恨心来圆满。

那么,这四类之基是什么呢?基也有对境的意思,前面讲了十种不善业的四类,这四类的对境基是指什么呢?

杀生等第一类之基是众生,因为杀生是断绝有情的生命,害心是对众生嗔恨,粗语是对众生说刺耳语言。杀生肯定是依靠众生,如果不是众生就不可能杀生。害心的基也是众生,但也有些嗔恨心比较严重的人,《大圆满前行》里面也讲过,比如牛粪一直不燃烧的时候,对钢炉和牛粪生嗔恨心,要不要把它们全部扔出去;录音机一直不好用的时候,特别生气,很想把它打烂……这些属于特殊情况。粗语也是对众生而说的,不过有些人可能也会骂无情法:这个破钢炉不听话!会不会有这样的情况……

第二类邪淫、不与取和贪心之基是受用,因为由享受众生内在之所触中产生,并且对其执为我所而生。

第三类邪见的基是名色,为名色所摄的善不善不存在之故。为什么呢?比如十二缘起当中的名色,如果要承认的话,必须在前世后世存在的基础上安立。如果认为来世的名色不存在、善不善业不存在,这是一种邪见。

第四类妄语等之基是名称,不管是妄语、绮语或者是离间语,好多都是用名称来说的,因为妄语等主要是依靠名称而来。

提前同时而死亡,因无正行生他身,

军兵等为同一事,一切人均如作者。

这里有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在杀害其他众生的时候,在被杀的众生死亡之前,杀者已经死亡的话,正行会不会圆满?或者杀者与被杀众生同时死亡,会不会圆满正行?还有一个问题,很多人共同商量之后,派一个人去杀生,这个罪业是杀者一人得,还是所有参与者都有这个罪业呢?

这里说提前死或者同时死亡的情况下,造罪业的正行是没有的。为什么呢?因为已经转变为其他身体的缘故。军兵等众人为同一件事情共同发心,虽然只有一人来做,但每一个人都与作者无有差别,得到同样的业。

若问:以必致对方于死地的利刃来刺,结果杀者在被杀者之前死去,或二者同时死亡,犯不犯业道正行呢?被杀者先死的话,杀者肯定会犯正行,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但如果刀子已经刺在对方的身体当中,当时没有死,第二刹那才死亡,而杀者提前已经死了,或者杀者和被杀者同时死亡,杀生的正行是否圆满呢?

现在死的人比较多,有时候是翻车死的,有时候是打架死的……学院尸陀林那边,前天有十五具尸体,昨天好像也有六七个,有时候看了这些,真的觉得活人排队前往死的方向。有时候没看见这些尸体,似乎也能生起无常的心;有时候看见尸体也好像见到活人一样,没什么差别,尤其现在可能看习惯了,没什么感觉。昨天我使劲地观想,希望依靠这些尸体生起无常观念,可是怎么观想也是生不起,有时候心特别不听话……

戒律里说不犯,因为被杀者死之前杀者不会造杀业,真正的杀生罪没有犯,比如一个比丘用刀子砍别人,在被杀者没有死之前,比丘自己死亡,可以说戒律没有破,同时死亡也是同样,不会有正行的罪业,但是其他的堕罪肯定是有的。

若与被杀者同时死亡,则已转为他身,因为已经同时死亡了,杀者并没有真正存在,而已转为他身的相续并未做杀对方的行为,因此不会有罪过。这种观点在戒律当中也是承认的。

若问:如果军兵等中只有一人杀了对方,那只有他一人出现业道吗?

不是,比如军队中有几百人,同时到其他地方作战,作战的过程中,其中一人杀死了对方的一个人,这时军队中的每个人都有杀一个人的罪业。

不仅小乘《俱舍论》当中承认,大乘很多经典中也是如此承认的。如果众人共同商量去做杀生这件事,虽然只有其中一人做了这件事,其他人并未亲自去杀人,但实际上,因为众人都参与了这件事,每个人都会产生罪业。所以,造罪业的集体和行业是不能进入的,虽然你自己没有做这件事情,也同样会染上罪过。

这里也说,并非只有一人出现杀生之业道,由于军队里的人都是为了同一件事而前往,因而所有人都与杀者一样具有业道。但是《俱舍论自释》里面说:若其中一人如此发愿:虽然不得不去参加这件事,但我宁可遇到生命危险也不杀任何人。发自内心有坚定的誓言,这个人不会有罪过。

上师如意宝经常引用这个颂词“军兵等为同一事,一切人均如作者”作为教证,劝大家共修善法。《俱舍论自释》和其他大疏里面没有讲到做善事方面,但是同样的道理,比如很多高僧大德以及僧众一起开法会,假设有一千人共同念观音心咒的数量加起来达到一亿遍,这时每个人都会得到一亿遍念咒的功德。这一点并不是没有依据的,就像这个颂词中所说的,从军兵等杀人的角度来说会有共同的罪业,反过来讲,做善事也是同样,比如我们每天早上念一遍《普贤行愿品》,如果有五千人念,每个人都会有五千遍《普贤行愿品》的功德。因此,以前上师如意宝要求我们每天不要间断念《普贤行愿品》。现在虽然没有专门安排,但是每一位堪布、堪姆的课,像日珠堪布他们那边也是,每天都会念一遍。法王如意宝以前经常说:你们不要到外面去,因为在其他地方,闭关念一万遍《普贤行愿品》的功德也不是很容易获得的。

依此类推非常合理,比如全学院的人共同商量杀一头牦牛,当时请一个屠夫,并不是所有僧众去杀这头牦牛,但全学院每个人都会有杀一头牦牛的罪过。所以,以前学院的僧众共同发愿每天念一遍《普贤行愿品》,实际每个人都会有这种功德,这就是第二大佛陀世亲论师亲口宣说的。

因此,很多高僧大德无论在哪里开法会,大家应该共同发心念诵,这样一来,虽然有些人甚至没有念,只要发心没有退就可以得到同等的功德,真正念了就更不用说了。但是希望大家在这个过程中不要分别念太重了,既然发心就可以,什么善事都不用做了,自己给自己开绿灯,这样也不太好。有关善事方面应该尽量去参与,不好的事情一定要注意。现在社会上有很多非法的团体,造恶业的项目非常多,如果你去参与,其中一个人造罪,所有人都会有这种罪过。有时候看外面的这些人,比如一起去餐厅吃饭,如果发心是为了去吃肉,餐厅里有多少个人,当时每一个饭桌上的过失,都会在自己的身上出现。我们每一个人从无始以来造过很多罪业,现在应该好好忏悔。

大家对于此处所讲的道理应该明白,这不仅仅是一种说法,而是有比较确凿的依据,这一点非常重要,世亲论师已经亲口宣说过。所以,不管造善业还是恶业,这个教证都是上师如意宝经常引用的。

庚二(各自之法相)分三:一、宣说四根本罪;二、宣说四名言;三、宣说六支分。

辛一、宣说四根本罪:

杀生即是故意中,无误杀害他众生;

不予取以力暗窃,他财据为己所有;

欲想前往非行处,所行邪淫有四种;

妄语即转他想法,词义明显被了知。

杀盗淫妄也称为四根本罪,既属于佛制罪也属于自性罪。其中杀生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故意,二是无误,三是杀害他众。不与取是指通过暴力或者暗地将他人的财产归为己有。邪淫是指想要前往非行处行淫,共有四种,下面有广说。

若问:四不善业各自的本体是什么呢?所谓的本体,《俱舍论》中经常称为实质或者定义。

杀生是指故意无误杀害他者。所谓的“故意”已说明在无意中杀生是无有罪过的。外道认为无论有意无意,只要依靠自己杀害了众生就有罪过。本论下文还会叙述,这只是作而未积之业,造是造了,比如脚下踩死了虫,虽然没有杀虫的心,但毕竟是依靠自己的身体而造了罪业,因此说作而未积,也即造是造了,但是在相续中没有积累这种业。颂词中说“故意”的原因就是如此,无意中杀生是无有罪过的。释迦牟尼佛规定出家人夏天必须要安居,也是从不损害众生的角度来说的。如果明知道夏天于彼处有很多虫仍然前往,则很难避免造罪业。

“无误”是说如要采取杀天施的行动而误认为其他的供施,结果杀了供施,也不会出现业道的正行。这里“天施”、“供施”分别是两个人的名字,本来想杀天施,却没有杀天施反而杀了供施,这样会不会犯杀生正行呢?不会。但是戒律中也说,如果有所怀疑还是会犯,比如认为此人可能就是天施,不管怎样把他杀了,以这种怀疑的心态来杀也会犯杀生罪。这是《毗奈耶经》《俱舍论》不相同的观点。颂词中的“他”已表明自杀不犯业道的正行,不过比丘还是会犯堕罪,因为加行的恶行罪肯定是有的。

不予取是指故意无误中以暴力或趁人不备暗中窃取,未被发觉而据为己有。通过暴力或者暗中盗取他人财产,这里说“未被发觉”,有些暗中偷取的话,其他人可能不会发觉,但是暴力的话,其他人肯定会发觉的。前面讲戒律的时候也讲过,不与取应该有六种。《自释》里面说,偷盗佛塔里的财物时,有人认为不会犯戒,也有人说,若有人看守则会犯戒。《毗奈耶经》中也有这方面的阐述,比如佛塔上有很多供品等,如果无人看守,则供品属于佛塔,佛塔无有执著,即使偷了也不犯,因为佛塔一点也不会生气;如果有人看守,这些供品应该是他的,如果趁其不备偷走而占为己有,这种情况下应该会犯戒。

故意无误而想去往非应行处行邪淫,邪淫有四种,即于非基行淫、于非处行淫、于非境行淫、于非时行淫。所谓的非基是指他人执为我所的妻子,或者虽不是他妻,但是自己的母亲、姊妹、父母七代以内的亲属。非处:就算是自己的妻子,但在口、肛门非行淫处。非境:有光明、佛塔、佛堂等不合适的环境前。《极乐愿文大疏》中也有,以前上师如意宝要求居士林的堪布们一定要给在家人讲清楚,因为他们在这方面可能不太了解。非时:在哺乳期、妊娠期、受斋戒时。这里将邪淫分为四个方面。

妄语是指故意无误改变他人的想法,并且所说话语的意义对方已真正明白。

辛二、宣说四名言:

眼耳意识三觉知,次第说见闻知觉。

佛经中说:见、闻、知、觉四者说为未见等四种,未见等四种说为见等四种,即是凡夫八名言。也就是说,已经见到说未见到,已经听到说未听到,已经了知说不了知,已经觉知说未觉知;另外,未见到的说已经见到,未听到的说已经听到,不了知的说为了知,未发觉的说为发觉,这就是凡夫人的八种名言。凡夫人特别喜欢说妄语,比如问他什么事情,本来他听得清清楚楚,但是他说没听到。

经中又说:见说为见等四种与未见说未见等四种,称为圣者八名言。圣者不会说妄语,见了就说已经见到了,听到就说已经听到了,了知就说为了知,觉知就说已经觉知。圣者不会明明没见到却说已经见到了,也不会没有听到却说已经听到了,不会明明不知道却说知道,也不会没有发觉而说为发觉,这就是圣者的八种名言。

那么,见闻等四种究竟是指什么呢?眼识、耳识、意识与鼻舌身三者觉知,依次说为见、闻、知、觉。也就是说,眼识称为见,眼见为实;耳识称为闻,诸如常说的耳闻目睹;知就是意识清清楚楚了知;觉就是指鼻舌身三识觉知。为什么称为觉呢?世亲论师在《自释》里面说:香味触都是无记的,好像死了一样无有知觉,鼻舌身三个识能证得香味触。

《自释》里讲杀生和妄语的时候,有这样一个辩论:是不是说杀生必定是身体的罪业,妄语必定属于语言的罪业?是不是这样的呢?有些论师说,杀生不一定全部用身体来做,比如以前的仙人通过内心观想,使整个城市起火,杀害了很多众生;心也可以说妄语,如做长净仪式时,亲教师问“是否全部得以清净”,受戒者本来知道未清净,但是故意不说,这就是意方面的妄语。世亲论师则认为这种观点并不合理,为什么呢?如果这样的话,欲界当中也应该有不依靠有表色而产生无表色的过失了。欲贤论师则回答说:仙人以意识令城市起火而杀害众生,还是有身有表色存在的,因为在他观想的时候,身体有打坐等动作,这也是杀生的有表色的因;诵戒时故意不回答,实际也是一种语言有表色。对于欲贤论师的这种说法,世亲论师并未详细破斥。

辛三、宣说六支分:

离间即为分他者,染污性心之词语,

粗语则指刺耳语,所有染污皆绮语,

他许除此染污性,如妄歌戏与恶论。

离间语是指故意无误中为分开他人之间的亲密关系,而以染污心所说的词义,对方已懂。《前行》和《大圆满心性休息大车疏》中都已经讲过,大家应该清楚。

粗语是指故意无误的不悦耳之词义,对方已理解。与贪嗔痴相关的所有染污性话语均是绮语,这是《俱舍论》自宗的一种说法。其他部的论师认为:除这三种以外的烦恼性语言也是绮语。这种说法的范围更广一些,例如比丘为邪命而说妄语;由贪心引发而唱歌;演员在表演时为了使别人欢喜而讲故事,不要说演员,有些上师也是为了令弟子欢喜而讲一些故事;贪执外道的恶论而念诵,这些都是绮语。

在其他大乘论典中说,如果是见解已经稳固的智者,可以利用三分之一的时间看一看外道典籍,目的是为了制服他宗,以及摄受有缘众生。一般初学者一律没有开许,像格鲁派,不要说外道,佛教其他宗派的论也是不开许翻阅的。对有些智者来讲,恐怕任何其他宗派的论典都不准看是不太合理的,但是对于一些刚入门的初学者来讲,这是非常有必要的。宁玛巴行人一定要先看宁玛巴的论典,首先打好非常稳固的基础,然后才能看其他宗派的书籍。否则,今天看格鲁派的书、明天看萨迦派的书、后天看噶举派的书,然后再看禅宗的书、净土宗的书,这样一来,你的思维就会混乱,没有一个真正的依靠处,这是非常不合理的。

因此,虽然格鲁派、禅宗等其他宗派的书不是邪论,还是非常好的,但是首先还是把所有精力放在自宗上面,对麦彭仁波切、无垢光尊者以及上师如意宝为主的所有传承典籍等,各方面打好非常稳固的基础以后,为了制服他宗或者摄受有缘弟子,看一看其他书也是合理的。

释迦牟尼佛最主要的见解就是空性缘起,行为就是利他,这是世间其他所有宗派当中根本没有的,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释》当中,对这方面的道理讲得非常细致。因此,佛教的特点是什么呢,见解是缘起空性,行为是利益他众,这是佛教至高无上、无与伦比的见行。对于这样的见修行果还未达到稳固之前,今天学基督教、明天学道教、后天学F轮功,再过几天学中功、轻功等等,你的思想也开始乱七八糟了。所以,作为宁玛巴的弟子,希望你们一定要把无垢光尊者、麦彭仁波切、法王如意宝传承下来的自宗殊胜教言打好稳固基础,然后再看其他宗派的书。一般来讲,有些寺院的规矩和传统非常严格,这种方式对个人来讲也是非常有利的。

有时候我经常想:无论如何我依止上师的时间比较长,在上师面前得的法比较多,虽然一点没有修,非常惭愧,但是得的法很多,从道理上比你们懂得稍微多一点。只不过很多已经忘了,人老了以后,随着年龄的流逝,智慧和记忆全部跑光了,觉得有点可惜,但有时候,比你们还是了解得多一点。因此,上师如意宝也再三要求大家,首先对自宗观点扎下稳固的根基,这是非常重要的,在这个基础上,有些堪布、堪姆,相续比较成熟的,根本不会随着其他宗派和邪门外道转的人,课外看看其他书也是可以的,但是最关键,就是打好自宗的基础,这一点极为重要。

贪心颠倒图他财,害心即于众生嗔,

视善不善不存在,即是所谓之邪见。

贪心是指颠倒非理地贪执他人的财物而想据为己有。实际对其他众生的爱执也属于贪心,但这里主要是指财产方面。害心则是指以嗔心想害众生。认为善不善业不存在即是邪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