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藏传佛教无论格鲁派还是宁玛派等其他教派,忏悔时都依四对治力。修习汉传佛教的有些人却以为这是藏地修法,没有必要采用,这种见解实为井蛙之见。
其实,这也是藏传佛教将佛经窍诀灵活应用于修法的具体体现。四对治力在《大藏经》的经论中多有记载。如《宣说四法经》云:“弥勒,菩萨若具四法,则能压制所造所积之一切罪。何为四法?厌患对治力、现行对治力、返回对治力、所依对治力。厌患对治力即若行不善业则多生悔心;现行对治力即虽作不善业但也极为精勤行善;返回对治力即真实受戒后获得不再就犯之戒;所依对治力即皈依佛、法、僧三宝与不舍菩提心。”
索达吉堪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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