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处
俱舍 · 俱舍论
定义
六处:也即六根,此时,根等色法虽已形成,但仍不能享受外境,属于住胎五位中的第五位。《自释》:“眼等已生至根境识未和合位,得六处名。”
《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第三品 分别世间讲记释十二缘起第五支,引世亲《自释》
名相的定义、分类与诸家说法,逐句摘自本站的原典、释论与讲记,原文照录,每句链回原段。
俱舍 · 俱舍论
六处:也即六根,此时,根等色法虽已形成,但仍不能享受外境,属于住胎五位中的第五位。《自释》:“眼等已生至根境识未和合位,得六处名。”
《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第三品 分别世间讲记释十二缘起第五支,引世亲《自释》
名相的定义、分类与诸家说法,逐句摘自本站的原典、释论与讲记,原文照录,每句链回原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