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分誓言
又作二十五支分誓言
戒律《三戒论》
定义
成为根本誓言的助伴或方便的支分誓言有二十五种,分为五类。
第四品 密乘戒释论:大圆满支分誓言
分类
这五类誓言中的第四类与第五类即是应知见解之誓言与应修修持之誓言,应行、不舍与应取三种誓言如果按照后面所说,则主要是行为的誓言。
第四品 密乘戒释论:应行、不舍、应取、应知、应修
第一类:具有善巧方便者在无有自私自利贪执的情况下,如果为了利他,则如前一样按照直接意义行持降伏、双运、不予取与说妄语,为了改变刚强难化的众生相续等而说绮语。从隐含意义而言,使分别念风灭于中脉的杀生、不予取明妃的甘露、依双运而修不变融乐的淫行、从现而无自性的轮回中解脱的妄语、证悟无说之义毫无隐晦而谈的绮语,此等为五应行誓言。
《自性大圆满支分决定三戒论释》·第四品 密乘戒渐根者支分25/应行、不舍、应取、应知、应修各五
第二类:就直接意义而言,对于贪、嗔、痴、慢、嫉这颠倒的五毒,不必像声闻乘那样将它们视为怨敌而断除,由于诸法各自本体为空性,所以所断的实法不成立,如阳焰水不需要筑水坝来防护一样。《金刚续》中云:“诸惑如幻本体空,知自无明自性解。”如果以方便摄持,那么尽管享用五毒,但不仅不会受到束缚,反而成为解脱的捷径,因此也不必断除,如同进入耳朵里的水要用水引出一样。《大海续》中云:“烦恼道为大清净,方便欲妙殊胜饰,一切游舞依彼等,速成吉祥黑日嘎。”五烦恼本来即是五部五智慧的自性,为此也不需断除,犹如想得到油就要榨芝麻一样,阿阇黎莲花生大士在《方便绢索续释》中说:“痴心是毗卢遮那佛之誓言,何以故?无明无所断,觉性无所成,于法界中一味一体之故……”从隐含意义方面来讲,真实的五毒,即是指证悟诸法为等性、见解无有偏堕、行为无有取舍辨别的痴心。如是对未证悟此理者以无缘大悲摄受的贪心、以各别自证智慧摧毁邪妄的嗔心、证悟等性见解不畏一切的我慢、二取见行等性境界中不容纳一切的嫉妒,如此依靠证悟修习的方便而不舍五毒,此五种是五不舍誓言。
《自性大圆满支分决定三戒论释》·第四品 密乘戒渐根者支分25/应行、不舍、应取、应知、应修各五
第三类:依照直接意义而言,如实了达四成与三是而享用大香、小香、人血、人肉、精液五甘露。所谓的四成即指法性本体成、有法自性成、能力作用成、殊胜加持成;三是即指是获得成就与遣除五病的妙药、是修持共同殊胜悉地的圣物、是五部五智慧的自性。隐含意义,不漏而持五蕴精华,此等即是五应取誓言。
《自性大圆满支分决定三戒论释》·第四品 密乘戒渐根者支分25/应行、不舍、应取、应知、应修各五
五类誓言中的第四类:由于诸法本来即是正等觉,所以五蕴为五如来佛父,五大为五佛母,五境为五勇母,五根与五根识为五勇士,五色为五部五智慧等,五类分别识聚的自性清净为天尊,因而依靠智慧断除增益而通达身智坛城,此等为五应知之誓言。
《自性大圆满支分决定三戒论释》·第四品 密乘戒渐根者支分25/应行、不舍、应取、应知、应修各五
五类誓言中的第五类:五种应知誓言通过证悟修习而以如来部、金刚部、珍宝部、莲花部与事业部五部的方式在自相续中如理修持,也就是五应修之誓言。
《自性大圆满支分决定三戒论释》·第四品 密乘戒渐根者支分25/应行、不舍、应取、应知、应修各五
对于这所有的誓言,初学者、稍得觉受者等都必须根据见解密意的境界、寂静愦闹的环境以及与时间相结合的方式来行持。因此应当接受以直接、隐含方式所说的密意。
《自性大圆满支分决定三戒论释》·第四品 密乘戒渐根者支分25/应行、不舍、应取、应知、应修各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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