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时堕罪
戒律 · 三戒论
定义
舍戒失戒之缘:有舍愿根本愿菩提心、犯违品根本罪、还菩萨戒三种,初终二种是即刻菩萨戒就根本不存在的因与缘,仅仅忏悔还不行,而必须再次受戒,除此之外的一切根本罪在白天三时、夜晚三时即一日六时中,若从犯罪时起已超越了对治期限,则称为越时堕罪。
第三品 菩萨戒释论:龙猛派菩萨戒根本罪越六时
假设任何根本罪以对治与增上而产生,但正行成办的支分其一不具足,对此未作忏悔而超过了时限,则称为越时堕罪,如别解脱的僧残在他胜罪过后罪业最重,依次向下的罪业均可包括在他胜堕罪中,支分未全的染污性罪是粗罪,其他所有支分罪如同单堕,同分的一切细微罪与恶作相同。
第四品 密乘戒释论:密乘戒根本罪支分未全而越时
分类
犯罪后未忏悔根据过一夜、过一月、经一至二年之间的不同,而分别称为违誓、失誓、越誓、毁誓。
第四品 密乘戒释论:密乘戒犯后未忏,按过时长短分四等
辨析
“越时”,指时间已经超越了。
三戒要解(上)讲解22讲记:「越时」字义
所谓的“六时”,一天有二十四小时,也即将之分为六段,白天分三时,夜晚分三时。
三戒要解(下)讲解38讲记:密乘越时所说「六时」
另见四类堕罪
名相的定义、分类与诸家说法,逐句摘自本站的原典、释论与讲记,原文照录,每句链回原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