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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寄附
[三藏法数 - 明・一如等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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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优婆塞戒经] 经云。佛言。善男子。受优婆塞戒者。先学世事。既学通达。如法求财。若得财物。应供父母妻子眷属。其余藏积俟用。不应寄附四处也。(梵语优婆塞。华言清净士。一老人谓年老之人。死日渐近。故所有财物。不应寄附于彼也。二远处谓道路隔远之处。缓急要用。取讨难及。故所有财物。不应寄附于彼也。三恶人谓不善之人。禀性凶恶。若见财物。恐生贪夺之心。故不应寄附于彼也。四大力谓豪强之人。倚恃势力。若见财物。恐生贪夺之心。故不应寄附于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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