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复指聚故,理当成何物?
指亦指节聚,指节犹可分。
分复析为尘,尘析为方分,
方分离部分,如空无微尘。
寂天菩萨《入菩萨行论·智慧品》
讲解1 处
从引用这句的讲记里,每处摘出讲它意思的一两句;只引用、没有讲解的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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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也是同样,当分为三部分时不成立,具有五指的缘故手头(是指手腕至指尖之间的部分)不成立,变成三部分的缘故指节不成立,最终连微尘也不成立,由此可见,所谓的别法也不成立有实法,从而便可了达,总、别均成了增益而是无基的自性。
手复指聚故,理当成何物?
指亦指节聚,指节犹可分。
分复析为尘,尘析为方分,
方分离部分,如空无微尘。
从引用这句的讲记里,每处摘出讲它意思的一两句;只引用、没有讲解的不列。
手也是同样,当分为三部分时不成立,具有五指的缘故手头(是指手腕至指尖之间的部分)不成立,变成三部分的缘故指节不成立,最终连微尘也不成立,由此可见,所谓的别法也不成立有实法,从而便可了达,总、别均成了增益而是无基的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