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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树菩萨《中观根本慧论·观因果品》

讲解3 处

从引用这句的讲记里,每处摘出讲它意思的一两句;只引用、没有讲解的不列。

  1. 如果承许所生为“自性有的果”,既然已经具足,又何须再次产生?如果承许“自性无的果”从因中出生,但以胜义理详细观察时,具有自性的“无”绝不可能变成“有”,任何因缘都无法令“无的果”产生。

  2. 果的本体若不存在,积聚因缘来让它产生,这无异于缘木求鱼。

  3. 自性成立无性的果法,则不会有任何因,因为它不观待任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