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Buli
菜单
×
法脉传承
学修专业
所有专业
过渡
基础
入行论
加行
净土
学经
大学演讲(1-50)
大学演讲(1-18)
大学演讲(19-38)
大学演讲(39-50)
过渡(进阶)
修心
念佛堂
中观
广泛闻思
闻思库
阅读书签🔖
科判
学完测一测📝
实修引导🧘
读本 · 原典释论
讲记
辅导
讲座
上师语露
教证集
YouTube课程
近期更新
YT频道
YT播放列表
搜索YT视频
资源区
微信公众号
堪布微博
乾隆大藏经
慧灯(慈诚罗珠堪布)
工具区
藏文念诵小助手
字典
佛词典
在线供佛
外部链接
海量资源下载
千江月
更多
联系Buli
注册
登录
‹ 教证集
‹ 因果取舍
《方等经》
讲记引文
五逆四重,我亦能救,盗僧物者,我所不救。
——《方等经》
讲记引文
引自 第八品 静虑 ›
因果取舍
五逆
四重
僧物
‹ 上一条
文殊,菩萨对菩萨生嗔轻侮,则等同此心之劫中住于地狱而披盔甲
下一条 ›
无论何种业,身语意所作,第四者不存,于此当明辨。无意仅身语,所作不成业,无彼以言辞,始终亦不成。故身语之业,皆由意业成。众生以自心,所作诸善恶,一切有利业,皆当善察析。佛云以邪心,所作不成福。众生导师云:故诸善不善,皆由心所为,心亦坏灭法
同标签的其他教证
盗僧物者,罪同五逆,随损一毫,则望十方凡圣,一一结罪
僧物
五逆
设我得佛,十方众生,至心信乐,欲生我国,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觉。唯除五逆,诽谤正法
五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