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取五玛夏,或四分之一,嘎夏巴货币,据己有破戒。
——《沙弥五十颂》
盗取五玛夏,或四分之一,嘎夏巴货币,据己有破戒。
从引用这句的讲记里,每处摘出讲它意思的一两句;只引用、没有讲解的不列。
所谓的嘎夏巴,人们共称是莲花王时期所造的一种金币,相应于八十个海贝的价值。《根本律》中说中等嘎夏巴的量是五个玛夏嘎。为此它的量并不完全是固定的,但一般共称是一两银子的价值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