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5. 若半天半人,则堕于二边。常及于无常,是事则不然。【每日一颂】《中论》
甲二(论义)分三:一、宣说见解而顶礼;二、抉择宣说中观之见;三、忆念恩德而顶礼。
乙二(抉择宣说中观之见)分三:一、宣说缘起特法;二、宣说缘起空性;三、证悟缘起之功德。
二十七观邪见品
丙三(证悟缘起之功德——观邪见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丁一(以理证广说)分二:一、认知所破之邪见;二、宣说能破之推理。
戊二(宣说能破之推理)分二:一、广说;二、摄义。
己一(广说)分四:一、破依前际而安立之生等四见;二、破依后际而安立之生等四见;三、破依前际而安立之常等四见;四、破依后际而安立之有边等四见。
庚三(破依前际而安立之常等四见)分二:一、广破;二、摄义。
辛一(广破)分四:一、破常有;二、破无常;三、破二者兼具;四、破二者皆非。
壬三(破二者兼具):
若半天半人,则堕于二边。
常及于无常,是事则不然。
如果一半是天人一半是人,则堕入无常与常二边,但这是不合理的。
对方认为:常和无常两者可以集聚,比如,从心、生命或者人我角度讲,应该是常有的,前世的人和今世的天人是一体,应为一个相续;从身体五蕴角度讲,则是无常的,前世人的身体已在前世最后一刹那灭尽,今生天人的身体是今生第一刹那新生的,二者迥然各异。既然一方面人我是常有;另一方面我的五蕴又是无常,那么说我是常、无常二者兼具有什么不合理呢?
驳曰:这种见解是彻头彻尾的荒谬之见,不仅不能摆脱上述过失,反而会同时堕入常无常二边:天人、人的身体各异的缘故,会堕入无常边;人我或心不变的缘故,会堕入常边。并且,如果这样承许,我今世转成天人的时候,我就成了既是人又是天人了,但这显然不合理。
此外,常与无常是直接相违的法,不可能共住。如果是无常,则刹那迁灭,绝对无有刹那的安住;如果是常有,则永恒不变,刹那的无常也不容有。比如柱子,要么承认它是无常,要么承认它是常有,如果说它上半部分常有、下半部分无常,根本不合理。不要说学过宗派的人,即使再愚笨的人也不会这样承认。《般若灯论》亦云:“亦白亦黑者,其义不然。”意思是,一个物体不可能既是黑色又是白色。
同样,无论从身体的角度,还是心的角度,所谓的我要么承认为常有,要么承认为无常,除此之外,常无常二者兼具的所谓我,绝对不可能得到。
◎遣疑
有人可能想,兼具的法应该存在吧,比如,一个人背书特别精进,从这个角度讲,他是个好修行人,但他闻法时经常打瞌睡,从这方面而言,他又是个坏修行人,好和坏在此人身上就可以共住。
虽然未观察时可以这样讲,但若真正观察,在一法的本体上不可能同时兼具好与坏,因为好不是坏,坏不是好,好和坏是直接相违的法,这样异体性的法不可能真正在一个本体上同时具足。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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