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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颂】《四百论》 第十六品 (圆满)

知幻园
2024-09-28



中观四百论广释

句义明镜论








此《中观四百论广释》分三:


甲一、初义;甲二、正释论义;甲三、末义。

甲二、(正释论义)分二:一、总义;二、别义。


乙二、(别义)分二:一、明依世俗谛的道次第;二、胜义谛的道次第。



丙二、(释胜义谛的道次第)分二:



第十六品 教诫弟子品





丁二、(造论宗旨和断除敌论余诤)分二:

戊一、略明造论的所为:


由少因缘故,疑空为不空,

依前诸品中,理教应重遣。


戊二、(断除敌论余诤)分八:

己一、(遣除破空性的理)分三:

庚一、(空性宗不能破)分二:

辛一、正明:


能所说若有,空性则为无,

诸法假缘成,故三事非有。


辛二、以相同义而破:


若唯说空过,不空义即成,

不空过已明,空义应先立。


庚二、(不空宗不能成立)分二:

辛一、正明:


诸欲坏他宗,必应成己义,

何乐谈他失,而无立己宗。


辛二、破彼断过:


若观察即无,彼不成为宗,

则一性等三,亦皆非宗义。


庚三(用余理破)分二:

辛一、以现见因破实有空不合理:


许瓶为现见,空因非有能,

余宗所说因,此无余容有。


辛二、由成立空性而成立实有宗即不合理:


既无有不空,空复从何起,

如无所治品,能治云何成。


己二、(破落边宗之实执)分二:

庚一、(正破)分三:

辛一、破无宗成宗:


若许有宗者,无宗即成宗,

无宗若非有,有宗应不成。


辛二、(破法体实有之能立)分三:

壬一、以法差别实有不能成立实有:


若诸法皆空,如何火名暖,

暖火亦非有,如前已俱遣。


壬二、以破四边正理而破:


若谓法实有,遮彼说为空,

若四边皆真,不见舍弃过。


壬三、不见有微尘许实有:


乃至极微体,都无如何生,

佛亦未许无,故彼不应理。


辛三、(明离一切边相同)分二:

壬一、正明:


若真离有无,何缘言俗有,

汝本宗亦尔,致难复何为。


壬二、对任何法也不应许有实无实之差别:


诸法无体性,不应有差别,

诸物上共见,彼即无差别。


庚二、(破救)分二:

辛一、不许谛实空者无由建立自宗:


无故于他宗,不能答难者,

他因破自宗,何故不自立。


辛二、责难谛实空之宗终不可得:


说破因易得,是世俗虚言,

汝何缘不能,遮破真空义。


己三、(有无二者是否实有其理相同)分三:

庚一、实有空与实有两种名言成不成立相同:


有名诠法有,谓法实非无,

无名表法无,法实应非有。


庚二、唯以假名实有其义不成:


由名解法有,遂谓法非无,

因名知法无,应信法非有。


庚三、世间安立实有之名若是实有则世俗中有非胜义中有:


若由世间说,皆世间有者,

诸法有自性,何成世间有。


己四、(破成立毕竟无宗)分二:

庚一、破由遮诸法实有即成立毕竟无:


谤诸法为无,可堕于无见,

唯蠲诸妄执,如何说堕无。


庚二、由诸法无实体便执无实体为有自性也不合理:


由无有性故,无性亦非有,

有性既非有,无性依何立。


己五、(破由有空性的因喻则不应成立空)分二:

庚一、明由有因故即是实有则有大过:


有因证法空,法空应不立,

宗因无异故,因体实为无。


庚二、明由有喻故即不能成立空性有大过失:


谓空喻别有,例诸法非空,

唯有喻应成,内我同乌黑。


己六、明开示空性的所为:


若法本性有,见空有何德,

虚妄分别缚,证空见能除。


己七、明有无二过之执都是颠倒:


说一有一无,非真也非俗,

是故不能说,此有彼非有。


己八、明无有理由能破离边:


有非有俱非,诸宗皆寂灭,

于中欲兴难,毕竟不能申。


〖第十六品释终〗


甲三、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