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广释·第59课·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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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不“行为依照九乘次第上”:行为从声闻乘开始,依照九乘次第一步一步而上。不像现在有些人,自己在见解上一无所知,行为上却不知取舍、无恶不作。
九乘次第:
声闻、缘觉、菩萨;事部、行部、瑜伽部;玛哈约嘎、阿努约嘎、阿底约嘎。
——《前行广释.第五十九课》
原文:《俱舍论讲记》中,从作、积的角度,将业分为四种:作已积集业、作已不积业、积而未作业、未积未作业。
作已积集罪:
这是指亲自动手故意杀生。这种情况比较简单,大家都应该清楚。
积而未作罪:
即策划、协商、唆使别人杀生以及随喜他人杀生。与前面的作已积集罪相比,这种情况非常不值得——明明自己没有去杀,结果相续中却积累了杀业,犯下了与亲自杀生同等的罪过。
作已不积罪:
即本来无有杀生之心,但无意中误杀众生。全知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释》中说:有些外道认为只要脚下踩死生灵就有罪业。而佛教认为,如果没有杀生之心,无意中踩死生灵没有罪业。当然,这并不是没有任何过失,还是有一些微小的过失,正因为这个缘故,佛陀在戒律中要求比丘在夏天必须安居,不能随便出游。
未积未作:
如在梦中杀生。这种情况也没有大的罪过。
——《藏传净土法》
【档案编号B03059-定解B0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