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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典讲解 >> 大乘经庄严论密意疏 >> 第二 证成大乘品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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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证成大乘品

丁二(别说证成大乘是佛语)分二:一、宣说能遣邪分别之正理差别;二、教诫断除于大乘邪执。

戊一、宣说能遣邪分别之正理差别:

未授记俱出,非行境成立,

有无同有无,对治别文故。

声闻宗说:“声闻三藏是佛语,而大乘不是佛语,是佛入灭后诸魔为了摧毁佛教而使外道与寻思者所造。”

驳:佛陀亲口说过:“需要辨别是不是佛语,黑教与大教的差别。契入经藏、律藏可见、不违论藏,是大教,如此是佛语。相反则是黑教邪魔外道之法。”

对方说:“大乘中宣说蕴界处法无本体,这与声闻教义中说蕴界存在的经藏不符,声闻戒律中讲到若说佛法僧无有则犯堕罪。大乘说无有,因此在戒律中不见,声闻教义中说缘起生灭有法流转则为轮回、缘起还灭则为涅槃。大乘中说“诸法不生不灭”。再者,声闻教中说依靠见修断除所断实法后获得涅槃,大乘中说所断能断本性不存在,诸法自性涅槃等,与论藏法性相违,因此大乘不是佛语。”

“再者,声闻乘下根者为自利修行,得声闻果,中根者于百劫修习,则得麟角喻独觉果,能耐受轮回痛苦的上等行人,于三大阿僧祇劫修习,则成佛,而并没有声闻乘以外的大乘。”

答复:1、2、假设大乘不是佛语,有害佛教,那么佛陀先前就应当授记“未来这般出现”,由于先前没有授记的缘故,大小乘二者于佛在世时一同出现,你们说“大乘是后来出现”不合理。3、(十)地、(十)波罗蜜多、空性等这样的深广法,并不是寻思者与外道的行境,他们没有能力造。4、假设是自己如实证悟(十)地、(十)波罗蜜多等的其他佛陀所造,那么由此也成立是佛语。此外,释迦牟尼佛为声闻说法时宣说了三乘,这是众所共称无有诤议的,佛陀是三乘的宣说者,成立是遍知三种姓之道的本师。5、6、所谓“有无同有无”,如果除了声闻乘以外另有所谓的大乘,则声闻乘也有,也就是说不依于大乘佛道追求自利寂灭的声闻乘也成立有。如果除了声闻乘以外无有大乘,那么声闻乘也成无有,因为一乘中不可能有大小两个。遍知佛陀成就之道另行无有,结果不可能有佛陀,为此他成佛宣说声闻乘也就不可能有。或者,声闻也理应成佛,那是不可能的,为此声闻乘也同等成为无有。假设有大乘,它理当是佛陀出世时为所化大乘种姓者宣说的,因为佛陀是遍知,具有摄受三种姓者的大悲。为此,出有坏理应宣说了大乘,因此大乘必然有,如果有大乘,则无误宣说十地、十波罗蜜多、空性等的此法以外其余的大乘不可得,所以大乘是佛语,并非寻思者所造。7、此外,大乘法是二障的对治,假设它不存在,那么只是证悟声闻乘中所说的人无我,再如何修习也不能断除所知障,结果就成了无有成就遍知佛果之道。8、所说“无佛无道无果无生无灭”等并不是依文解义世俗中遮破为无有,是别有词义或有其他意趣的缘故,大乘与法性不相违。

以上宣说了八种正理。

若认为:仅以佛陀于先前未授记并不能决定大乘不是邪法。

诸佛现量眼,亦护诸佛法,

诸时智无碍,是故不应舍。

诸佛对一切所知无碍的缘故具有现量照见诸法的智慧眼,不可能不知。为利有情护持佛法的悲心不越时,所以见到有害佛教之法出现不可能不授记而漠然置之。对于三时,也是智慧无有所见障碍而趋入。以这三种原因,佛陀不可能不授记而不置可否。

不全及相违,非方便未说,

故此声闻乘,非谓大乘法。

此外,只是长久修习声闻乘不会成佛,大乘道是能成办自他二利,声闻乘不具全成办他利之所为,自己畏惧轮回而厌离,离贪,寻求寂乐,因此相违成办他利。获得无上菩提的方便主要是证悟二无我的智慧与想救度一切有情离苦的大悲二者,那么入了声闻乘,并不是这样的方便,没有宣说如是方便的缘故,此声闻乘不是所谓大乘法,因为与大乘相违。

如何相违呢?

意乐及宣说,加行与所依,

时违故下劣,彼乘唯下劣。

作意自利的意乐及随同其意乐也仅是为获得自利寂灭而宣说它的道,精勤行持这样的道,不能趋入所依广大二资粮,故而下劣。三世等短暂时间就能获得究竟果位,为此意乐等五种比大乘低下,它在一切时分,道自本体绝对比大乘下劣,又岂能成为大乘?

契入自之经,现调自烦恼,

甚深广大故,不违于法性。

你们指责说“不契入经等”过失无义,因为以与声闻有些经不符并不能证明大乘不是佛语,声闻宗的经相互也有不符的情况。所以,认为“与我们的所许经等不符”是你们自己的过失,并不是大乘法的过失,因为你们自己没有证悟经的甚深密意而执为相违,但佛语前后实无相违。三宝、蕴界处法在凡夫前仅是遍计存在或者名言中有,这一点大乘也承许,所谓“这在一切情况下成实、无欺”它们自本性在胜义中不存在,这一点你们不能证悟,为此,佛陀也是就世俗名言宣说了生灭染净所断对治等而没有宣说诸法无本性,但也并没有说不是无本性的空性,在声闻乘中也宣说了“色如泡末等五蕴虚无如幻”。

因此,就比声闻乘更深更广的大乘自宗而言,有宣说增上三学的经藏律藏及论藏,契入自己的经,大乘明显能调伏自己的烦恼,无误宣说甚深广大之义的缘故,与大乘论藏所说的法性无有相违。

若认为:前面说“非寻思行境”并不决定,因为有智慧的寻思者能造作一切。

并非如此:

寻思依不定,不遍俗弱者,

凡夫许所依,故彼非彼境。

所谓寻思者是指仅能寻思伺察观现世的行境而无法趋入超越观现世的深意,为此共称为寻思者。这样的寻思者只依靠别人讲说或自己见到的理由等加以分析;不能完全决定一切所知,只是思维自己分别心能接受的相似意义罢了;不遍及尽所有的一切所知;不了知如所有的甚深空性义,而以观现世者相续的根与意能知道多少,就是那么多的世俗行境;是不敢触及、无法衡量深广义理的懦弱者。他们将异生凡夫许为依附处。因此,宣说极其甚深难以证悟广大无边之义的大乘不是寻思者的境界。佛陀所说之法,由于具足遍知的智慧而超越了上述依附他者等寻思法相,是不可思议,因此,寻思者与外道法中不可能出现这样的法,他们的论典中前所未见、以后也不可能见到大乘所说的(十)地、(十)波罗蜜多、空性等。

若问:如果声闻乘中没有宣说成佛之方便,那么大乘如何宣说的呢?

广大甚深故,成熟无分别,

故此所说二,乃无上方便。

宣说了尽所有的(十)地、(十)波罗蜜多等广大法,宣说了如所有的甚深空性,依于福德资粮成熟自相续,由证悟空性而生起无分别智慧,所以此大乘中所宣说的深广二者,是成就无上菩提的方便。声闻为自利追求寂灭轮回苦,仅了知人无我,证悟如所有的智慧观待大乘,也如同昆虫所食芥子内的虚空般狭窄,证悟尽所有也只是以愿智的威力思择了知不成为时、境、行相极隐蔽的有实法,也没有证悟无量妙法,然而只是由缘起咒的一偈(诸法因缘生,佛说即是因,诸法因缘灭,是大沙门说)之义证悟无我而得果。大乘的甚深智慧,是随从一切所知的无分别般若波罗蜜多,因此如虚空般广大,是五明及内明三乘广大无量无数法的有境。如云“大乘福德资粮如大海水般无量,声闻福德资粮犹如牛蹄迹水般渺小。”

戊二、教诫断除于大乘邪执:

众于非彼处,怖畏受逼恼,

积非福大罪,历经久远时,

无种姓恶友,未积善学修,

由怖畏此法,从此大义堕。

下劣众生对于不是畏惧处的大乘畏惧,使内心受逼恼并嗔法,积累非福德大罪恶,以致后世长久受地狱之苦逼迫。

如此畏惧大乘而舍弃是由何因造成的呢?

无有大乘种姓、以外缘嗔大乘的恶友左右、以往没有积累过善根而不能信解、今生没有学修过深意的人们会怖畏大乘法、在拥有大乘法时不恭敬而从此大义中堕落。因此,教诫“应当尽量了知此理以不放逸的心态自护罪恶。”

彼外余非有,极深随行故,

种种众多门,恒常而宣说,

非如所说义,佛密意极深,

智者如理观,终不惧此法。

除大乘以外更为殊胜的其余乘在何时何地都不存在,因为大乘的密意极其甚深并随行于所化的意乐或一切所知相的缘故。(随行的意义,在大小乘同时出现时也讲解过。)宣说(十)地、(十)波罗蜜多、菩提分法、蕴界处、处非处等广大法的种种相,而且空性等一一法类也以句义不同众多经的途径屡屡恒常宣说,以意趣、秘密来阐释,多数都不是依所说词句字面解义。为此,佛陀出有坏的密意极其甚深。所以,智者们如理观察,终究不会畏惧此法,反而生起稀有恭敬之想。因此,教诫“应当观察而切莫不观察舍弃”。

此初依闻已,尔后起作意,

如理作意中,生真义境智。

从中证得法,由法尽生慧,

若无各自证,如何能决定?

虽然也有可能经过观察却没有获得定解,对于甚深义,不用说真正的各别自证,就连随同的智慧也尚未生起,就此种情况而言:趋入正法的此时,首先要依靠听闻,随之对其义生起作意,因为不经听闻不可能生起思维或作意。由如理作意中,生起以真实义为对境的信解行忍智,从中证得一地圣法,由此完全生起十地智慧或妙慧。然而,任何时候甚深真实义永远也不是以观现世心能证悟的,而是以各别自证才能证悟,如果无有这样的各别自证,那么以其他寻思智慧如何能决定呢?就像若无有见色之眼,虽有耳等也不见色法一样。

以自不了知,谓佛非知深,

甚深何以故,非是寻思境?

何故觉深义,是即成解脱?

彼为畏惧处,此者不应理。

为此,虽然自己没有通达大乘义但也不应舍弃,不应该因为自己不了知而认为“此法不真实”,自己未曾积累资粮而无有证悟深意的缘分,如同虽有太阳但天盲不会见到。认为“佛陀也不知非为我们心识境的深法”是不合理的,因为我们对真实义有遮障,而佛陀具有远离一切障的智慧,自己不知,佛陀又岂能不知?有眼翳者不见细微色法,但天眼并非不见。不应该认为“虽然甚深但为何不是寻思之境?”如果没有超越寻思之识,那么诸佛岂能现前甚深菩提?不应该以“为何觉悟无生无灭的甚深义就成为清净解脱而思维现量比量观察的寻思不成清净解脱?”以这种想法而将大乘视为畏惧处。如果仅以现量比量思择有实法就得解脱,那一切众生本来就该解脱,可那是不合理的,因为耽著万法而束缚,如果了知法无自性则可解脱。如此凡愚寻思者将自己的智慧执为正量,舍弃诸大圣者所见之甚深法义,如同井底之蛙或天盲与明目者相比一般极其愚痴,因为以自己非为正量的分别心作证而破正量。

信劣界极劣,劣伴普围绕,

正说深广法,无信成立此。

如此意乐信解下劣、因种姓或界性极其下劣、被外缘嗔恨大乘的下劣友伴围绕的人对于无误讲说深广之义的此法无有信解,那恰恰证明此法殊胜,因为不是下劣者的行境,精通不共之法的智者才了知。

随闻得具慧,于闻作轻毁,

余种种无量,愚昧何能定?

随从听闻而稍许获得具有观察理非理的智慧,之后自己不再思择自己前所未知的深意,而对于听闻其余大乘法不经观察便极度轻毁,这是不合理的。为什么呢?你对自己余留不了知的大乘种种无量的密意,本来愚昧不解“此合不合理、是不是正法”,你又怎能决定?因为不如理了知意义不能决定所取所舍的差别。

依文思义时,我慢失智慧,

亦舍善说故,自毁嗔法障。

经中云:“无色、无声”等凡是以文宣说,原原本本依照文字思择、决定或领会意义,不知密意颠倒受持,生起我已了知其义的慢心,由于不知真义将会退失智慧,依此也会舍弃其余善说,结果毁坏自己。为什么呢?因为以嗔恨深法而积累重重障碍。

意罪自性恶,非理色非理,

疑法何须说,等舍善无过。

嗔恨的意罪自性恶毒,不像身语之所为由动机等转异,它是本性罪。所以,对于成为不悦意、损害之缘,或者不合理的色法柴烬等尚不应嗔恨,对于尚未抉择是否为正法而怀疑之法不能嗔恨更不必说了。声闻《如锯经》中云:“诸比丘,于火烧之柴烬尚不应起嗔心,更何况于有心之身?”世尊说,如果舍弃了真实的大乘法,那么诸多世界成坏多劫中反复辗转感受无间地狱剧苦。因此,欲求自我善妙者对于自己未通达的任何法,即使没有生起信解,也不可嗔恨、轻蔑、诋毁,平等置之则善妙,自己不犯罪过。

大乘经庄严论中第二证成大乘品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