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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品 智慧

丙三之丁三(胜义菩提心能增上为智慧品)分二:一、品名;二、正论。

戊一、品名:智慧。

戊二分二:一、略说生起智慧;二、彼者广说。

己一、略说生起智慧:

此等一切支,佛为智慧说。

故欲息苦者,当启空性慧。

前面的发心、静虑等一切学处,皆是佛陀为了真实智慧而说的。因此,想要息灭一切烦恼痛苦的人,应当精进引生空性智慧。

己二(彼者广说)分四:一、抉择正见;二、以修行持;三、以理断除增益;四、证空性之作用。

庚一分三:一、建立二谛;二、于彼辩驳;三、成立大乘之殊胜。

辛一分三:一、二谛之分类;二、二谛之法相;三、抉择二谛之补特伽罗。

壬一、二谛之分类:

世俗与胜义,许之为二谛。

轮涅所摄的一切法分世俗谛与胜义谛,这是佛法中所认许两种层面的真实。

壬二、二谛之法相:

胜义非心境,说心是世俗。

胜义谛不是二取执著分别心的境界,心及心所之境被称为世俗谛。

壬三、抉择二谛之补特伽罗:

世间见二种:瑜伽及平凡。

瑜伽世间破,平凡世间者。

复因慧差别,层层更超胜。

抉择二谛的有情世间有两种,已得寂止胜观的瑜伽士和未得胜观之平凡世人。其中,瑜伽士能破遮一般凡夫的观点,而瑜伽士当中,又因通达空性智慧的差别,上上者能超胜诸下下者的见解。

辛二(于彼辩驳)分三:一、辩驳基为二谛;二、辩驳道为空性;三、辩驳果为利他。

壬一分三:一、与平凡世间的辩驳;二、与诸声闻的辩驳;三、与唯识宗的辩驳。

癸一、与平凡世间的辩驳:

以二同许喻,为果不观察。

或有人反驳说:许一切法无实的瑜伽世间怎能破斥平凡世间的见解呢?答曰:以二者共同承认的比喻即可成立。又问:若诸法无实如幻,则布施学道又有什么用呢?答曰:这是为得果之必要,不观察而说也。

世人见世俗,分别为真实,

而非如幻化,故诤瑜伽师。

世人以根识现见世俗诸法,便迷乱地分别计执为真实存在,而不认为是如幻化一般的虚假缘起现象,所以与许诸法如幻无实的瑜伽师发生争议。

癸二、与诸声闻的辩驳:

色等现量境,共称非智量;

彼等诚虚伪,如垢谓净等。

以根识现量成立的色声等境,是世人共同以名言分别施设而非理智量,这些现量境都是虚妄的计执,就像不净身体被世人称之为洁净可爱一样。

为导世间人,佛说无常法;

真实非刹那。岂不违世俗?

问:若色等诸法无有自性,则佛陀在经中所说的诸行无常,岂不是成无理吗?答:为了引导世间人打破常有执著,佛才在经典中宣说了无常教法,然而在实相中,诸法既非刹那,也非常恒。问难:如上所述,无常不是胜义,另一方面无常难道不也是与世俗相违吗?这样一来,无常既非胜义,也非世俗,你们的观点有大过失。

瑜伽量无过。待世谓见真,

否则观不净,将违世间见。

答:中观师之瑜伽量无有此过。若观待世间名言谛则可说,见到无常就是见到了真实,但这并不能说无常即是胜义,否则就像修不净观的瑜伽师,观见女身不净时,难道不是遮破了世间人许女身洁净的观点吗?而女身不净也并非无我胜义。

供幻佛生德,如供实有佛。

有情若如幻,死已云何生?

问:既然一切皆如幻无自性,供养如幻之佛如何能生功德呢?答:供养如幻佛陀可以生出如幻功德,就像你们主张供养实有佛能生实有功德一样。问:如果有情如幻不实,如同幻化人,那死后怎么会再投生呢?

众缘聚合已,虽幻亦当生。

云何因久住,有情成实有?

答:只要众缘聚合,纵然虚幻,有情仍会不断转生。问难:虽然如此,但幻化者总是在短时间出现,而有情自无始以来一直流转轮回,因此二者不可能相同。答:怎么会因为生命假象存在时间长久,而使有情成为实有呢?

幻人行杀施,无心无罪福。

于有幻心者,则生幻罪福。

问曰:若一切法无实如幻,则应如同幻人行杀施等,不成立一切罪福。答曰:幻化的人杀幻人或行幻施等,因无有发心,所以没有罪福。但是,有如幻之心者行杀施,则会生出如幻罪业或福德。

咒等无功能,不生如梦心。

种种因缘生,种种如幻物,

一缘生一切,毕竟此非有。

此等幻咒等物无有缘生如梦心识的功能,故幻人无心。要依种种不同因缘,种种如幻事物才能生起,而单一因缘产生一切现象,这种情形绝对不可能存在。

胜义若涅槃,世俗悉轮回,

则佛亦轮回,菩提行何用?

诸缘若未绝,纵幻亦不灭;

诸缘若断绝,俗中亦不生。

声闻:如果说世俗诸法本来即是自性清净涅槃,而世俗一切法皆属轮回,如此则轮涅同体,佛陀亦应转于轮回,那样为得佛果而修持菩提行又有何用呢?中观:并非如是,如果各种因缘尚未断绝,那么幻象等纵然虚幻,也不会消灭;如果各种业惑因缘断绝而趣入离垢涅槃,那么在世俗中也不会产生轮回幻象。

癸三、与唯识宗的辩驳:

乱识若亦无,以何缘幻境?

若许无幻境,心识何所缘?

所缘异实境,境相即心体。

真相唯识:如果一切法无自性,连迷乱识也不存在,那么能以何法去缘取幻境呢?中观:如果你们唯识宗不许虚幻外境,那心识又以何为所缘境呢?唯识:心识所缘非实在的外境,一切境相即是心识本身。

幻境若即心,何者见何者?

世间主亦言:心不自见心,

犹如刀剑锋,不能自割自。

中观:如果幻境即是心识本身,那么是谁见谁呢?世间唯一怙主——佛陀在《宝髻经》中说过:自心不能见自心,就像刀剑锋刃不能自己割自己一样。

若谓如灯火,如实明自身。

灯火非自明,其无暗蔽故。

唯识:就像灯火能同时照明自身和外境一样,心识同样也能明了自身及所现境相。中观:比喻不成。灯火本身并非自己照明的对象,因为它本来就没有暗蔽。

如晶青依他,物青不依他;

如是亦得见,识依不依他。

非于非青性,而自成青性。

唯识宗:如水晶的青色必须依其他缘才能映现,但青琉璃的青色却是本具,并不需要依靠他缘,同样,我们也能看出:某些心识需要依靠他缘成立,而自证分则不需要他缘即能自证自明。中观:此喻亦不成,因为青琉璃并非是从非青色的琉璃不依任何他缘而自成青色。

若谓识了知,故说灯能明。

自心本自明,由何识知耶?

如果说由异于灯的心识能了知“灯火自明”,所以说“灯火能明自体”,那么你们所说的“自心本自明”,又是由哪个异体心识了知而作如是之言呢?

若识皆不见,则明或不明,

犹如石女媚,说彼亦无义。

如果自他诸识都不能见到你们所承认的唯一实有心体,则观察它能否自明或不明,就像说石女儿身姿娇媚一样,没有任何意义。

若无自证分,心识怎忆念?

心境相连故,能知如鼠毒。

唯识:如果没有自知自明的自证分,那么心识怎能忆念过去的认知呢?中观:因为心境相连,所以一旦回忆所经验的外境,就能忆念起取境之识,就像冬季被毒鼠咬伤,而不知中毒,到春雷响时毒发,就能知道被咬同时所中的毒。

心通远见他,近故心自明。

然涂炼就药,见瓶不见药。

唯识:有他心通之人能了知远处他人的心思,而自心最近,所以更能自明自知。中观:不能成立,就像涂上炼成的眼药,可以远见地下的宝瓶,却不能看见近在眼睛上的药。

见闻与觉知,于此不遮除。

此处所遮者,苦因执谛实。

唯识:若无有自明自知的自证分,则心识于一切法也不能明知,如是则断绝一切名言,所以汝宗所许不应理。中观:世俗名言中的见闻觉知等,在此并非我们所遮破否认的对象。此处所要遮除的是,一切痛苦的根本原因——诸法实有执著。

幻境非心外,亦非全无异。

若实怎非异?非异则非实。

假相唯识:幻境不是心外另一相异的事物,但也非与心完全相同。中观:如果许心识实有,则外境为何不许非异,若许心境非异,则心亦应成无实也。

幻境非实有,能见心亦然。

轮回依实法,否则如虚空。

中观:就像所见幻境并非实有,却能作为所见,同样,如幻之心也无实有,而可作能见。唯识:轮回诸幻法必须依实有的依他起识,否则就会成虚空一样,不会有任何法。

无实若依实,云何有作用?

中观:如汝宗所许,无实之轮回法如果依于实有的依他起识,那怎么会有作用呢?

汝心无助伴,应成独一体。

若心离所取,众皆成如来。

施设唯识义,究竟有何德?

中观:汝宗许境相心体始终不异,如是则汝心无有所取之助缘,应成自证自明的独立体。若心离所取,则能取也不可能存在,自心离一切二取染污,那一切众生岂不是都成了如来!你们所建立的诸法唯识之宗,究竟有什么意义和利益呢?

壬二(辩驳道为空性)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癸一、略说:

虽知法如幻,岂能除烦恼?

如彼幻变师,亦贪所变女。

幻师于所知,未断烦恼习,

空性习气弱,故见犹生贪。

问难:虽了知诸法如幻化,但是怎可能依这样的空慧断除烦恼呢?就像幻变师,明知那些幻女是依幻术变出来的,也会生贪爱之心。答:幻术师对于所知,尚未断除执实烦恼习气,而且证空性之习气极为微弱,因此虽知是幻,见后仍会生起贪心。

若久修空性,必断实有习;

由修无所有,后亦断空执。

若恒久修观诸法空性,必定会断除执诸法实有的无明习气,再进一步由观修一切有实无实皆无成实所有,其后亦能断除空性之执。

癸二、广说:

观法无谛实,不得谛实法。

无实离所依,彼岂依心前?

由观修诸法为无实有,最终也就得不到任何谛实法,既然无有谛实法,无实也就失去了所依,那时无实法又怎能显现在心智前呢?

若实无实法,悉不住心前,

彼时无余相,无缘最寂灭。

如果一切有实与无实之法,皆不住于心前,那时也不会有其他任何成实之相,心无有任何实执所缘,即是离戏之最寂灭境界。

壬三、辩驳果为利他:

摩尼如意树,无心能满愿;

因福与宿愿,诸佛亦现身。

就像摩尼宝珠与如意树,虽无分别心却能满足祈求者的愿望,同样,由于众生的福德与佛的宿愿力,无分别心的诸佛也能现身利益众生。

如人修鹏塔,塔成彼人逝。

虽逝经久远,灭毒用犹存。

随修菩提行,圆成正觉塔。

菩萨虽入灭,能成众利益。

就像有人为了消除龙病而修建鹏塔,并以咒愿力加持,塔成之后,那人即逝世了。虽然他已经逝世了很久,但是他所加持的塔,仍有息灭龙毒的作用。同样,诸菩萨随顺菩提大愿修证菩提,而圆满成就了利益有情的无上正觉宝塔,菩萨虽入寂灭涅槃,然而能成办众生的一切利乐。

供养无心物,云何能得果?

供奉今昔佛,经说福等故。

供以真俗心,经说皆获福。

如供实有佛,能得果报然。

有事宗:供养无分别心的诸佛,怎能获得福德果报呢?中观:供奉住世真实之佛或其涅槃以后的舍利塔等,佛经中说过其功德相等。无论以清净离戏之心或世俗善心行持供养,经中说都能获得相应的福报。因此就像你们许以执实之心供佛能得实有果报一样,以如幻之心供佛,也能获得如幻福德果报。

辛三(成立大乘之殊胜)分二:一、大乘圣教成立佛经;二、道为空性成立对治。

壬一、大乘圣教成立佛经:

见谛则解脱,何需见空性?

般若经中说:无慧无菩提。

声闻:由现见四谛十六行相即得解脱,因而何必现见诸法无自性的空性呢?中观:佛在《般若经》中说过:“凡执实有相者,皆无三菩提之解脱。”没有般若空慧就不能证得三乘菩提,所以你们的观点不能成立。

大乘若不成,汝教云何成?

二皆许此故。汝初亦不许。

何缘信彼典,大乘亦复然,

二许若成真,吠陀亦成真。

中观:如果大乘经典非佛说,不能成立,那么你们小乘教典又怎能成立呢?声闻:因你我两宗共许四部阿含是佛亲宣,故可成立。中观:依据不成立,因为在你等初生之时,你不是也没有承认小乘经典为佛亲宣吗?你凭什么理由相信小乘经典为佛语,我也可以用同样的理由成立大乘经典。如果说,两个人认同了就算真实,那么许多外道承认的四吠陀,岂不也成了真理?

小诤大乘故。外道于阿含,

自他于他教,有诤悉应舍。

声闻:小乘无有是否佛说之争,而大乘却有如是争论,故大乘不是佛说。中观:不然。外道对内道的阿含经有争论,而内道中自他各宗派亦相互执为他教而争议,按你们的观点有争皆应舍弃,都不能成立为佛说。

比丘为教本,彼亦难安立;

心有所缘者,亦难住涅槃。

本来比丘是佛教的根本,然而没有般若空慧就很难以安立真正的比丘,因为心有所缘实执者,难以住于或得到涅槃。

断惑若即脱,彼无间应尔,

彼等虽无惑,犹见业功能。

如果比丘仅断烦恼即能得到涅槃解脱,那么在断惑的无间就应得到如是之果,然而那些阿罗汉虽然无有我执烦恼,但仍然可见他们要受宿业的功能,由此可见他们所证并非究竟涅槃。

若谓无爱取,故定无后有;

此非染污爱,如痴云何无?

如果说他们无有无明我执爱取,决定不会有后有,不会再转生世间,所以应许得究竟寂灭解脱。然而那些非由我执所染污之爱,如对时、境之事不能知晓之无明痴心,又怎么会没有呢?

因受缘生爱;彼等仍有受,

心识有所缘,彼仍住其中。

因为有受缘,即可生起爱着,而阿罗汉有感受,其心识仍有所缘执著,所以他们仍然住在爱执之中未得究竟寂灭。

若无空性心,灭已复当生,

犹如无想定,故应修空性。

如果只修习四谛而无证悟空性的智慧,那么染污心识虽然会暂时被伏灭,但还会再度复生,就像入无想定一样,所以应修习根除一切边执的离戏大空性。

若语入经藏,即许为佛语,

三藏大乘教,云何汝不许?

若因一不摄,一切皆有过;

则当以一同,一切成佛语。

声闻:如果教言编入或符合经藏,就可以承认为佛语。中观:那么多数大乘教典与小乘三藏相同,为何你们不承认为佛语呢?如果因一部不摄于小乘经藏的大乘不共经典,便认为一切大乘教皆有过或非佛语,那么同理推测,应当以一部与小乘经义相同的大乘教典,成立一切大乘教典为佛语。

诸圣大迦叶,佛语未尽测,

谁因汝不解,废持大乘教?

大迦叶等诸大阿罗汉,尚且没有透彻了解所有的佛语,谁让你们因不理解大乘经典,就认为大乘教不应该接受奉行呢?

壬二、道为空性成立对治:

为度愚苦众,菩萨离贪惧,

悲智住轮回,此即悟空果。

为了救度愚痴苦恼的众生,已远离贪惧的菩萨,以大悲大智留在轮回中,而不堕有寂二边,这就是证悟空性的作用。

不应妄破除,如上空性理。

切莫心生疑,如理修空性。

不应轻妄地破斥如上所述的空性教理,应该心不生任何怀疑,如理如法地修习空性。

空性能对治,烦恼所知障,

欲速成佛者,何不修空性?

空性能对治障碍解脱成佛的烦恼障与所知障,因此想要迅速成就佛果者,为什么不努力修习空性呢?

执实能生苦,于彼应生惧;

悟空能息苦,云何畏空性?

执著诸法实有会产生轮回痛苦,所以应对它生起畏惧,而证悟空性能止息一切轮回痛苦,那为什么要害怕修习空性呢?

实我若稍存,于物则有惧;

既无少分我,谁复生畏惧?

实有自性的我如果存在少分,则对外物自然会有种种畏惧,然而实相中无有任何真实存在的我,那么又有何种法会生畏惧呢?

庚二(以修行持)分二:一、修人无我;二、修法无我。

辛一分二:一、修俱生我空;二、修遍计我空。

壬一、修俱生我空:

齿发甲非我,我非骨及血,

非涎非鼻涕,非脓非胆汁;

非脂亦非汗,非肺亦非肝,

我非余内脏,亦非屎与尿;

肉与皮非我,脉气热非我,

百窍亦复然,六识皆非我。

牙齿、毛发和指甲不是我,我也不是骨骼、血液、唾液、鼻涕,不是脓液,也非胆汁;我不是脂肪,也不是汗水,不是肺脏也不是肝脏,我也不是其余任何内脏,更不是大便和小便;肌肉和皮肤不是我,运行于脉络中的气、体温不是我,眼等百窍不是我,六识也都不是我。

壬二(修遍计我空)分三:一、破我许为意识;二、破我许为无情;三、辩驳无我之义。

癸一、破我许为意识:

声识若是常,一切时应闻;

若无所知声,何理谓识声?

无识若能知,则树亦应知;

是故定应解:无境则无知。

如果了别声音的识是常恒,那么任何时刻都应该听到声音;如果没有所了知的声音,那么凭什么道理说有识能闻知声音?如果没有了知而可安立为能知,那么树木也应成为闻声等能知,所以应该理解:如果没有所知外境,则没有相应的能知。

若谓彼知色,彼时何不闻?

若谓声不近,则知识亦无。

如果说前时闻声之识,后时虽不闻声,但能了别色等余法,故彼识是常有。既然闻声之识常有,那么在它知色之时为何不闻声音?如果说因声音不在附近故不闻,那就应知无境则了知其境之识也无有。

闻声自性者,云何成眼识?

一人成父子,假名非真实。

中观:再说,自性成立的闻声之识,怎么会变成取色的眼识呢?数论外道:如同一人,既可为父,也可为子,如是一识,既可闻声,也可取色。中观:比喻不成。一人安立父子二者,是不同观待之假名,不能在胜义中真实成立。

忧喜暗三德,非子亦非父。

彼无闻声性,不见彼性故。

汝宗所许的忧喜暗三德平衡之自性,既非为子亦非为父,同样眼识也不具闻声自性,因为不可找到其中的闻声自性。

如伎异状见。是识即非常。

谓异样一体,彼一未曾有。

外道:就像艺伎,一人能现多种形象,闻声之识也可以显现其他状况而见之。中观:如果是这样,则彼识应成非常有。外道:表现不同而自性却为同一,所以是常。中观:这种所谓的表现不同、自性为一之常法,从来不曾有过。

异样若非真,自性复为何?

若谓即是识,众生将成一。

如果异样的显现不真实,那么异样之中的真实自性又是什么呢?如果说即是神识本身,那么所有众生也将成为一体。

心无心亦一,同为常有故。

差殊成妄时,何为共同依?

此外,汝宗所许的有心之神我与无心之自性等二十五谛,也应成为一体,因为它们同为常有之法。各种差殊不同之法成立为非真实,此时怎么能成立彼等之中有共同所依或唯一总体呢?

癸二、破我许为无情:

无心亦非我,无心则如瓶。

谓合有心故,知成无知灭。

无有情识也就不是我,因为没有心,就会像瓶子等物一样。如果说“我”本身虽然无知,但与识会合时即会有心识了知,那么由无知成为知,无知我的观点也就坏灭了。

若我无变异,心于彼何用?

无知复无用,虚空亦成我。

如果我是常恒不变之物,那么心识对它又有什么作用呢?如果我无知也无作用,虚空也应该可以成为我。

癸三(辩驳无我之义)分三:一、辩驳无我者不应理因果;二、辩驳无我者不应理大悲;三、不破假立之我。

子一、辩驳无我者不应理因果:

若我非实有,业果系非理;

已作我既灭,谁复受业报?

问难:如果没有真实不变的我存在,那么业果之间的联系就不合理,因为业在完成的下一刹那,我若无实即会无常变灭,那么应由谁承受业报呢?

作者受者异,报时作者亡。

汝我若共许,诤此有何义?

答:今生造业者和后世受报者是不同的,果报显现时造业者早已坏灭,如果这是你我两宗共许的观点,那么争论这个问题又有何意义呢?

因时见有果,此见不可能。

依一相续故,佛说作者受。

如果有造业者受果,那就是在因位时即可现见果,这种现见是不可能的。佛陀说造业者受报,是依世俗名言假立的同一五蕴相续而言。

过去未来心,俱无故非我。

今心若是我,彼灭则我亡。

犹如芭蕉树,剥析无所有;

如是以慧观,觅我见非实。

过去心、未来心俱不可得故不是我,而现在心如果是我,那么当它消逝时,我岂不是也会消亡吗?譬如将芭蕉树干一层层剥开,会发现无有任何实质,同样以智慧观察寻找,就会发现我也非实有。

子二、辩驳无我者不应理大悲:

有情若非有,于谁起悲愍?

立誓成佛者,因痴虚设有。

问:如果有情不是真实存在,那么菩萨对谁起悲愍呢?答:为度化众生而立誓成佛之事,也是基于愚痴虚假设施而有。

子三、不破假立之我:

无人谁得果?许由痴心得。

为息众生苦,不应除此痴。

问:若无有真实的自性我,谁能证悟佛果呢?答:在名言中观待痴心可许有证果之幻事存在。为了息除如幻众生的痛苦,这种痴心虽属无明分别,暂时也不应消除。

我慢痛苦因,惑我得增长。

谓慢不能除,修无我最胜。

执著实有自我的我慢,是一切轮回痛苦之因,也会使我执烦恼得以增长。如果说我慢不能根除,那么修习无我是最殊胜的根治方法。

辛二(修法无我)分四:一、身念处;二、受念处;三、心念处;四、法念处。

壬一分三:一、总观察身体;二、分观察分支;三、故除贪身。

癸一、总观察身体:

身非足小腿,腿臀亦非身,

腹背及胸肩,彼等复非身;

侧肋手非身,腋窝肩非身,

内脏头与颈,彼等皆非身;

此中孰为身?

身体不是足、小腿,大腿、臀部亦非身,腹背与胸、肩膀这些部位也不是身体,两侧的肋骨与手臂不是身体,腋窝、肩头不是身体,内脏与头、颈这些部位都不是身体,在各个部位中,到底哪儿是身体呢?

若身遍散住,一切诸支分,

分复住自分,身应住何处?

如果说身体遍及散住于四肢百骸之中,可是每一支分各住于自分,那么身体的自分到底住于何处呢?

若谓吾一身,分住手等分;

则尽手等数,应成等数身。

如果说我的身体整体,分别住在手等一切分支上,那么有多少数量的手等分支,就应有同等数目的身体。

内外若无身,云何手有身?

手等外无他,云何有彼身?

如果内外都没有自性成立的身体,那么手足等部位中怎会存有身体呢?而身体除了手脚等部位外无有他物,那么又怎会有手脚等以外的身体呢?

无身因愚迷,于手生身觉。

如因石状殊,误彼为真人。

众缘聚合时,见石状似人;

如是于手等,亦见实有身。

身体虽无真实存在,却因为愚痴迷乱,于手等生起有身体的妄觉,就像将形状特殊的石块,误认为真实的人一样。虽然真实中无有,但众因缘聚合时,石块都会误认为真人,同样对手脚肢体等聚合,亦会误认为实有身体存在。

癸二、分观察分支:

手复指聚故,理当成何物?

能聚由聚成,聚者犹可分。

分复析为尘,尘析为方分,

方分离部分,如空无微尘。

手也是由指节等聚合而成,那么手本身又应当是什么呢?再者,指节也是由更小支分聚合而成,而聚合的支分又可分为更细小的成分,小成分又可再分解成微尘,微尘又可析为方分,最后方分不成任何一分,犹如虚空一般,连微尘也不成立。

癸三、故除贪身:

是故聪智者,谁贪如梦身?

如是身若无,岂贪男女相?

所以有智慧者,谁会贪著如梦幻般本来非有的无实色身呢?如果已如是了知无有真实身体存在,那怎么还会贪执男女身相呢?

壬二(受念处)分四:一、观察受性;二、观察受因;三、观察受果;四、观察受者。

癸一、观察受性:

苦性若实有,何不损极乐?

乐实则甘等,何不解忧苦?

若谓苦强故,不觉彼乐受。

既非领纳性,云何可谓受?

如果痛苦实有存在于内相续,那为什么不会障蔽安乐生起呢?如果安乐实有存在于外境,则甘美食物等令人愉悦的事物,为何不能使忧苦的人快乐呢?如果说这是因为痛苦太强,以至盖过了快乐,所以才感觉不到乐受。既然这种乐受有不能被领受的性质,那么它怎能算是受呢?

若谓有微苦;岂非已除粗?

谓彼即余乐;微苦岂非乐?

如果说苦性成实常有,在大乐生起时仍然有细微之苦受,那么,大乐岂非已经消除了较大的痛苦,微小之苦又为何不能消除呢?如果说微苦即是领受大乐外的微乐,那么微苦岂不成了快乐,怎么能说是苦呢?

倘因逆缘故,苦受不得生,

此岂非成立:分别受是执?

如果苦受因为逆缘而不能生起,那不是成立受是因缘所生之无自性法,而分别感受为实是一种错误执著吗?

故应修空性,对治实有执。

观慧良田中,能长瑜伽食。

因此,应该修习空性胜观,对治实有执著恶习,从如理观察诸法的智慧良田中,能长出滋养瑜伽士的定慧粮食。

癸二、观察受因:

根境若间隔,彼二怎会遇?

无隔二成一,谁复遇于谁?

如果内根与外境有间隔,那么根境二者如何相遇而生触受呢?如果根境之间没有间隔,就会成为一体,那么还有谁能遇到谁呢?

尘尘不相入,无间等大故。

不入则无合,无合则不遇。

根尘与境尘不可能相互进入而成为一体,因二者皆无空间,大小也相等,不能互入就不会完全相合,不能相合就不能真实相遇。

无分而能遇,云何有此理?

若见请示我,无分相遇尘。

如果说无方分的微尘能够完全相遇,无有方分而能相遇,这种说法怎么会应理呢?如果你们看到了没有方分而能相遇的微尘,那么请指出来让我见一见!

意识无色身,遇境不应理。

聚亦无实故,如前应观察。

意识没有色身,如果认为它能与外境相遇,那也是不应理的。根尘识聚合生触也不应理,因为聚合也非实有,一如前面所作的观察分析。

若触非真有,则受从何生?

何故逐尘劳?何苦伤何人?

如果触非真实存在,那么触的果——感受将从哪里产生呢?一切感受皆无自性,那么为了追逐欲尘而历尽辛劳又是为什么?到底有什么苦受在伤害何人呢?

癸三、观察受果:

若见无受者,亦无实领受,

见此实性已,云何爱不灭?

如果能现见没有真实的受者,也没有真实存在的感受,在洞见这种实相后,由受而生的贪爱怎会不息灭呢?

癸四、观察受者:

所见或所触,性皆如梦幻。

与心俱生故,受非心能见。

后念唯能忆,非能受前心;

不能自领纳,亦非他能受。

眼等诸识所见或所触到的一切,都如同梦幻一样毫无自性。所受与能受之心俱生故无有前后,所以受非心能见。后来的心念只能回忆前心,而不能领知前一刹那的感受本身,感受本身也不可领纳自己,而其他法也不可能领纳感受。

毕竟无受者,故受非真有。

谁言此幻受,能害无我聚?

受者终究是不存在的,所以感受本身也不是真实存在。既然如此,那么如幻的苦乐感受,怎能损害无我的五蕴聚合体呢?

壬三(心念处)分二:一、观察心性无有;二、观察心者无生。

癸一、观察心性无有:

意不住诸根,不住色与中,

不住内或外,余处亦不得。

心意不住在眼等六根中,不住在色等六境上,也不住在内根与外境之间,心意不在身内,也不在身外,而其他处也找不到。

非身非异身,非合亦非离,

无少实性故;有情性涅槃。

心既不是身体,也不是异身之外法,非与身相混合,也非离身而存在,因此心识无有丝毫真实自性,诸有情的自性本来即是涅槃。

癸二、观察心者无生:

离境先有识,缘何而生识?

识境若同时,已生何待缘?

识若后境起,缘何而得生?

如果离所缘境就先单独有根识,那么根识是缘什么境而生起的呢?如果境识同时存在,那么根识已经生起,又何必要观待所缘境呢?如果根识是在所缘境生起后才有,那么根识能缘什么境生起呢?

壬四(法念处)分二:一、真实法念处;二、于彼辩驳。

癸一、真实法念处:

故应不能知:诸法实有生。

因此不可能以正理推证了知:诸法实有自性产生。

癸二(于彼辩驳)分三:一、辩驳二谛不应理;二、辩驳无理由;三、辩驳观察无穷。

子一、辩驳二谛不应理:

若无世俗谛,云何有二谛?

问:如果一切法无自性,世俗也应成无有,而无有世俗谛,那么怎能成立世俗胜义二谛呢?

世俗若因他,有情岂涅槃?

此由他分别,彼非自世俗。

后决定则有,非故无世俗。

问:世俗如果是观待众生迷乱分别而有,那么有情怎能证得寂灭涅槃呢?答:恒时不灭的此等世俗显现续,皆是由其他众生的分别戏论而显现,并非涅槃者自现之世俗。如果世俗诸法自性成立,那么灭尽二取趣入涅槃之后,亦决定会有观待自己的世俗,然而并非如是,所以灭尽分别戏论者无有自世俗,可得寂灭一切世俗迷乱现相的涅槃也。

子二、辩驳无理由:

分别所分别,二者相依存。

是故诸观察,皆依世共称。

能分别之心与所分别之境,二者相互观待而存在,因此一切分别观察智,皆依世间共同不察似有之名称而安立。

子三、辩驳观察无穷:

以析空性心,究彼空性时,

若复究空智,应成无穷过。

悟明所析空,理智无所依。

无依故不生,说此即涅槃。

有事宗:以分析诸法空无自性的智慧,推究出诸法皆空时,此空智并不能观察自己,如果它还需要分析为空,那么应成无穷观察之过失。中观:当悟解所分析的法是空性后,能分析的理智便无所依缘,如果无有所依缘之境,能依之析智自然无从生起,能所皆不生,说此即是涅槃也。

庚三(以理断除增益)分二:一、破有事宗之能立;二、建立性宗之能立。

辛一、破有事宗之能立:

心境实有宗,理极难安立。

若境由识成,依何立识有?

许心境实有的宗派,其立论依据很难成立,如果说外境实存可以由心识了别而成立,那么依凭什么成立心识实有呢?

若识由境成,依何立所知?

心境相待有,二者皆非实。

无子则无父,无父谁生子?

无子也无父,如是无心境。

如果说,识可由实有存在的所知境成立,那么依凭什么说实有所知呢?如果心境二者相互观待而有,那二者都非真实存在。就像没有儿子,就不能称之为父,而没有父亲,儿子从何出生呢?所以真实义中无子也无父亲,同样心境二者也没有真实存在。

如芽从种生,因芽知有种。

由境所生识,何不知有境?

由彼异芽识,虽知有芽种,

然心了境时,凭何知有识?

有实宗:如同芽从种子生,以苗芽即可推知有种子存在,同理,从所知境生出来的识,为何不能推知有真实存在的境呢?中观:由异于苗芽的心识,虽然可依苗芽推知有芽种,但是当心识了别所知境时,又能凭何异识推知有真实存在的心识呢?

辛二(建立性宗之能立)分三:一、观察因为金刚屑因;二、观察本性为大缘起因;三、观察果为有无生因。

壬一分三:一、破无因生;二、破他生;三、破自生;四、摄义。

癸一、破无因生:

世人亦能见,一切能生因,

如莲根茎等,差别前因生。

无因生不合理,因为世人也能看见,一切果皆有能生之因,如莲花之根茎等种种差别,也由其不同之前因所生。

谁作因差别?由昔诸异因。

何故因生果?从昔因力故。

问:是什么造成了因的种种差别呢?答:是从产生此因的前因之种种差别而造成。问:为什么此果之因能生此果呢?答:是由往昔之因力而决定。

癸二(破他生)分二:一、无常他生;二、常有他生。

子一、无常他生:

(华智仁波切的科判中,有“已述”二字,大概是指心念处中,观察心者无生一段,对破无常他生的理论已有论述。)

子二、常有他生:

自在天是因;何为自在天?

若谓许大种,何必唯执名?

如果许自在天是创造世间之因,那么什么是自在天呢?如果说四大种即是,那又何必执著自在天的虚名呢?

无心大种众,非常亦非天,

不净众所践,定非自在天。

彼天非虚空,非我前已破,

若谓非思议,说彼有何义?

云何此彼生?

无有心识的地水等大种数目众多,非常有,也不是天神,而是被践踏的,是不净法,所以它们绝不是常恒独一应供的大自在天。此外,自在天不是虚空,也不是我,这一点如前已破。如果说自在天是不可思议的,那么说他是作者又有何用呢?既然不能了知他,那又凭什么说此等是他生出呢?

我及自在天,大种岂非常?

识从所知生,苦乐无始业,

何为彼所生?

我与自在天及地水等大种岂非许为常有吗?诸心识皆缘所知境而生,苦乐等诸感受由无始以来所造的业力而生,那么什么是自在天所生的呢?

若谓因无始;彼果岂有始?

彼既不依他,何故不常作?

若皆彼所造,则彼何所需?

如果说诸法之生因——自在天无有开始,那么他所生的果,怎会有开始呢?自在天既然是不依任何他缘的独立生因,那为什么不恒常造作诸法呢?如果一切法都是他造的,那么他还需要依赖什么他缘呢?

若依缘聚生,生因则非彼。

缘聚则定生,不聚无生力。

若非自在欲,缘生依他力。

若因欲乃作,何名自在天?

如果说依靠因缘聚合而生万法,那么生因就不是自在天,因为一旦因缘聚合则决定能生果,若无因缘聚合,自在天也就没有生果之能力。如果万物不因自在天的欲望而生,那么就是依其他因缘力而生的。反之,若诸法依自在天的欲望而生,则他为欲所牵已成无常无自在者,那么他怎么能称为自在天呢?

微尘万法因,于前已破讫。

另外伺察派外道许常有成实的微尘为万法生因,这在前面观察无方分微尘时已经破讫。

癸三(破自生)分二:一、破主物;二、破自生。

子一、破主物:

常主众生因,数论师所许。

喜乐忧与暗,三德平衡状,

说彼为主体;失衡变众生。

常恒的“主”是众生之因,那是数论外道师所许的观点。乐忧暗三德平衡之状,就是所谓的主物,而三德失去平衡时,即会变化出众生与万物。

一体有三性,非理故彼无。

如是德非有,彼复各三故。

独一主物有三种不同性质,这是不合理的,所以主物不是真实存在,同样三德也不可能真实有,因为它们一一也应同样具有三种性质分类。

若无此三德,杳然不闻声。

衣等无心故,亦无苦乐受。

谓法即因性;岂非已究讫?

如果没有三德存在,则亦无有它们所生的声等诸法,如是应成恒时不可有闻声等现象。而衣等外境诸法无有心识,故亦不可能有苦乐等感受。如果说衣等诸法是苦乐之因,而在胜义之中,衣等诸法的存在,难道不是在分析身等无实有之时已经破斥完了吗?

汝因具三德,从彼不生布。

若布生乐等,无布则无乐;

故乐等常性,毕竟不可得。

汝宗所许的诸法生因具有乐等三德,然而从三德不可能见有布等生出。如果你们认为布等外境法可以生出乐等,然而布匹等尚无法成立,那么乐等又从何而出呢?所以乐等常恒性完全是不存在的。

乐等若恒存,苦时怎无乐?

若谓乐衰减;彼岂有强弱?

如果乐等三德恒常存在,那么痛苦时为何感受不到乐呢?如果说,受苦之时乐受减弱了,所以感受不到,然而真实恒存的事物怎会有强弱变化呢?

舍粗而变细,彼乐应非常。

如是何不许:一切法非常。

粗既不异乐,显然乐非常。

如果乐等舍去了前时之粗相,而变成细微所以不能见,那么这种乐等法应成立为无常。同样,你们为什么不承认:一切有为法都是非常恒的呢?既然乐受与粗细非异,那么乐受有粗细变化显然是非常恒的。

子二、破自生:

因位须许有,无终不生故。

显果虽不许,隐果仍许存。

外道:凡生果,必须要承认在前因中果就存在,如因中无果,则始终不应出生。在因中,虽不能许有明显的果,然而不明显的果仍然应承认存在。

因时若有果,食成啖不净;

复应以布值,购穿棉花种。

谓愚不见此,然智所立言,

世间亦应知。何故不见果?

世见若非量,所见应失真。

破曰:因位时若真实有果存在,那么吃食物时应成食不净粪,而且应该以买布的钱去买棉花种子来穿。如果说世人愚痴,见不到种子里有布等,那么你们了知真如的祖师所说的道理,世间人亦应了知才对,然而世人为什么不能在因中见到果呢?如果说世人所见非量,所以不能以世人不见而不成立因中有果,那么世人所见之果亦应成虚假。

若量皆非量,量果岂非假?

故汝修空性,亦应成错谬。

外道:如果能量是假,所量也就成假,那你们中观宗的量果岂不也成虚假吗?因此,你们依量修习空性也应该是错误的。

不依所察实,不取彼无实。

所破实既假,无实定亦假。

如人梦子死,梦中知无子,

能遮有子想,彼遮也是假。

答:如果不依所观察的有实法,则不能单独执著其无实,所破的有实既然是虚假,则无实也显然是虚假的。如同有人梦到儿子死亡而痛苦,若能了知梦中的儿子是虚无的,定能灭去痛苦;那么他的能遮有子之念,当然也是假而不实。

癸四、摄义:

如是究诸法,则知非无因,

亦非住各别,合集诸因缘,

亦非从他来,非住非趋行。

如是分析后,就可了知诸法不是无因而生,也不是真实存在于各别因缘中,或合集的诸多因缘中,诸法非从他处来,无住也无去。

壬二、观察本性为大缘起因:

愚痴所执谛,何异幻化物?

幻物及众因,所变诸事物,

应详审观彼,何来何所之?

以无明愚痴而执为真实存在的诸法,与幻术师所变的幻物又有什么差别呢?幻物与众因缘和合所变现的诸事物,应该仔细审观,到底从何处来?向何处去?

缘合见诸物,无因则不见。

虚伪如影像,彼中岂有真?

因缘聚合时,就可见到诸法显现,若无因缘,则见不到任何一法,所以诸法如同影像一样,其中怎么会有真实自性呢?

壬三、观察果为有无生因:

若法已成有,其因何所需?

若法本来无,云何需彼因?

纵以亿万因,无不变成有。

无时怎成有?成有者为何?

如果诸法已经真实存在了,那么何必还要生起它的因呢?如果诸法本来就不存在,那么要它的因做什么呢?纵然聚合亿万的因缘,也不能把无的法变成有。无未离无有之法相,怎会变成有呢?如果无已失原状,那么变成有的又是谁呢?

无时若无有,何时方成有?

于有未生时,是犹未离无。

倘若未离无,则无生有时。

有亦不成无,应成二性故。

如果在“无”的相状时没有“有”,那么何时才能成为“有”呢?而且,在“有”尚未生起之时,即是还没有脱离“无”的相状,如果还没有脱离“无”的相状,就不会有出生“有”的时机,同样,“有”也不会变成“无”,否则这种法应成存在“有”“无”二种性质。

自性不成灭,有法性亦无。

是故诸众生,毕竟不生灭。

众生如梦幻,究时同芭蕉。

涅槃不涅槃,其性悉无别。

于真实中诸法自性无有成实的断灭,诸有法也非自性成立的有,因此世间一切众生,于毕竟中不生也不灭。众生现象如同梦幻一样,以理推究时,便能了知一切等同于芭蕉空洞无实,而解脱涅槃与不涅槃的轮回世俗,在本性上无有任何差别。

庚四(证空性之作用)分二:一、自利平息世间八法;二、利他无勤生起仁慈。

辛一、自利平息世间八法:

故于诸空法,何有得与失?

谁人恭敬我?谁复轻蔑我?

苦乐由何生?何足忧与喜?

因此,对一切自性皆空的诸法,有什么可以得到和失去的呢?有谁恭敬我,又有谁在轻蔑我?苦乐从何处生起呢?有什么值得欢喜或忧伤呢?

若于性中觅,孰为爱所爱?

细究此世人,谁将辞此世?

孰生孰当生?孰为亲与友?

如我当受持,一切如虚空?

如果在真实性中寻求,谁是贪爱者?所贪爱的又是什么呢?细细探究,此世的一切有情,有谁会辞别此世而死亡?有谁已出生又有谁将会出生呢?有谁是亲戚和朋友呢?诸人为什么不和我一同,受持这如同虚空一样的平等空性见呢?

辛二、利他无勤生起仁慈:

世人欲求乐,然由争爱因,

频生烦乱喜。勤求生忧苦,

互诤相杀戮,造罪艰困活。

世人虽然都想获得安乐,却由于不断争斗怨敌、贪爱亲友,而频频导致了极端烦乱和欢喜情绪的产生。勤求欲乐使人生起忧伤苦恼,并因此而与人相互争论,互相砍杀残害,不断地造作罪业,以致陷于极其艰困的生活之中。

虽数至善趣,频享众欢乐,

死已堕恶趣,久历难忍苦。

三有多险地,于此易迷真,

迷悟复相违,生时尽迷真。

虽然因偶然的福德因缘而屡次投生于人天善趣,频频享受人天快乐,但死后仍会感受恶报,堕落恶趣,长久经受难忍痛苦。总之,三界之中充满了堕落危险,置身于其中极易为无明迷惑而失去对真实的了解;再者,迷惑与证悟是相违的,以业力投生于此即会尽迷而不能了达真实。

将历难忍苦,无边如大海。

苦海善力微,寿命亦短促。

迷失真实者将要经历的难忍痛苦无法比喻,而且此苦难历程像大海一样,无有边际。在三界苦海中,众生修善的能力极为微薄,寿命也很短促。

为活及无病,强忍饥疲苦,

睡眠受他害,伴愚行无义。

无义命速逝,观慧极难得。

此生有何法,除灭散乱习?

为了活命与健康无病,众生必须强忍饥渴和疲乏痛苦,恒时要忍受昏沉睡眠逼恼,有时还会受他人伤害,而且经常要陪伴愚友去做无聊的俗事。无意义的人生稍纵即逝,而观察空性实相的智慧,却又极难获得,今生还有什么方法可以断除无始以来的散乱恶习呢?

此时魔亦勤,诱堕于恶趣。

彼复邪道多,难却正法疑。

暇满难再得,佛世难复值,

惑流不易断,呜呼苦相续!

于此迷昧浊世之时,诸魔邪恶势力也会非常卖力,设法诱使人们堕落恶趣,而且世间充斥着颠倒惑人的邪见外道,使人们很难消除对正法的疑虑。暇满人身很难失而再得,而且更难值遇有佛出世的明世,纵值佛法,断除烦恼相续也不容易,呜呼,痛苦相续不断的可怜众生啊!

轮回虽极苦,痴故不自觉。

众生溺苦流,呜呼堪悲愍!

如人数沐浴,或数入火中,

如是虽极苦,犹自引为乐。

虽然轮回是如此痛苦不堪,但众生因为愚痴,对此却丝毫不自觉。三界众生皆沉溺于痛苦洪流之中,呜呼,真是堪可悲愍啊!就像有人为得清凉而数数沐浴,或为得炽热而数数趣入火中,如是众生虽住于极端痛苦中,然而自己还以为安乐。

如是诸众生,度日若无死。

今生遭弑杀,后世堕恶趣。

处于这样的险恶境中,三界众生仍放逸度日就像根本没有老死之苦一样,这些可怜众生,今世要遭受死神的弑杀,后世将会堕入恶趣,饱受极苦。

自聚福德云,何时方能降,

利生安乐雨,为众息苦火?

何时心无缘,诚敬集福德,

于执有众生,开示空性理?

要到什么时候,才能从自己积聚的福德之云中,降下普利众生的安乐甘霖,为众生息除熊熊轮回苦火?什么时候我才能通达三轮无缘,以诚敬之心积集清净福德资粮,对执著实有而受苦的芸芸众生,开示诸法无缘空性的真理?